本次国家级公益林补充申报工作是在2004年和2007年两次区划界定的国家级公益林的基础上再次对我市遗漏的国家级公益林进行补充申报。国家级公益林的界定是按照生态区位进行划分,凡是在国家规定的区位范围内的林地都可以界定为国家级公益林,因此,按照国家最新制定的《国家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以及省厅的有关规定,目前,我市还有部分符合区位条件的林地还没有纳入国家级公益林的范畴,其中新增的区位有横贯平利、汉滨、旬阳三县区的坝河流域和镇坪县的南江河流域,陕西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及涉及全市十县区的秦岭主梁以及月河梁、平河梁、米仓山、大巴山等支梁区域;另外有部分林地在前两次申报过程中均未被纳入国家级公益林范畴,如2005-2009年实施的退耕还林工程以及其它工程新增加的林地。通过本次补充申报,全市国家级公益林的范围和面积将进一步扩大,对提升我市在全省乃至全国的生态地位意义重大,同时,对促进森林资源有偿保护机制的建立,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增加林农收入有十分积极地作用。
会议还就当前资源林政管理和林改工作进行了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