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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林业局出台信息宣传稿件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10-04-27 15:41作者:

近日,市林业局出台旨在鼓励干部职工向中省市报刊台网等新闻媒体投稿的信息宣传稿件奖励办法。

办法以安康市林业局网站和《安康林业科技》为重点,主渠道宣传林业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市关于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正面积极宣传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林业改革、产业发展和资源管理以及我市林业改革与发展中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向领导机关报送和反馈林业建设情况作为林业信息、宣传的主要内容。

办法分别明确了信息调研、科技论文、新闻稿件奖励范围。重点制定了三个类型中省市级稿件的奖励标准。其中,信息稿件每篇奖励20-100元,科技论文和调研文章奖励每篇奖励50-200元 ,新闻稿件每篇奖励30-1000元,对图片和广播电视新闻稿也进行奖励。

办法还规定,同一稿件被多家媒体采用的,以最高级别的奖励标准为准。奖励实行凭据兑奖,报刊类稿件,需提供见报()稿原件和复印件;电视、广播类稿件,需提供媒体和节目名称、播出时间。

办法对稿件刊发的纪律也有明确要求。要求稿件要客观、真实、准确。一般信息和稿件文责自负,涉及全局性的重要信息和稿件要报经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发现虚假报道,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不按报批程序刊发稿件,不予奖励,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按有关规定处理。受奖稿件必须是作者原创的作品。

主办单位:安康市林业局 联系电话:0915-321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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