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林业局严格按照《退耕还林条例》和《信访条例》的要求,坚持从稳定大局出发及时调查和处理退耕农户群众反映的各类突出问题,截至8月底,共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7件(人)次,其中来信10件,已结案7件,来访7人次,复访率为0。其主要做法:
一是热情接访。市局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具体负责退耕还林信访工作,要求接访人员做到“四一、三无、三心”。 即:用“一张笑脸、一杯热茶、一张椅子、一席诚恳的话语”平息来访者的激动情绪;与来访者“无争吵、无训斥、无粗话”使来访者感到亲切可信;同时做到对群众的困难给予耐心帮助,对情绪激烈的人员给予耐心说服,对不明白的问题给予耐心解释,说服来访人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程序上访,正确行使诉求权力,维护自己合法利益。
二是落实责任。做到“三到位、一包抓、一督办”。首先,领导重视,认识到位。局领导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把群众来信来访作为开展行政监督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和主要渠道,采取领导亲自接待来访群众,亲自阅批来访信件,亲自分析问题,亲自协调督办信访件的办法落实,做到年初有安排部署,年终有检查考核。其次,机构落实,人员到位。为了加强退耕还林信访工作,局专门设立了信访办,作为信访工作的办事机构,抽调工作耐心、政策性强的同志专门负责,方便群众信访接待、信访办理、信访答复、信访咨询,充分发挥了信访办在办理退耕还林信访案件中主渠道作用。第三,健全制度,职责到位。为了明确划分工作责任,市局还专门制定了《信访首问制和领导接待制度》、《局机关信访工作制度》、《信访办工作制度》以及信访归档制度等。与此同时,局党委还明确了分管退耕还林局领导和相关职能站办对退耕还林信访案件调查处理的包抓责任;局纪委监察室加强对转办、交办信访案件落实情况的督办检查,对因失职渎职引发大规模集体访或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以严格的责任追究促使工作落实、推动问题解决。
三是及时回访。建立市、县(区)、镇三级信访案件办理信息通报和限时办结、回复、回访制度。按照大案一个月办结、一般案件20天办结、急案速查速结的要求,逐案落实责任人,专人跟踪督办。做到事前有要求,事中有督办,事后有结果,件件有回音,防止了重信重访问题的发生,确保复访零目标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