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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林业局整治木材加工场所和农贸市场

发布时间:2010-10-18 10:49作者:

10月中旬,市区林业局两次开展联合行动,组织由林政、森林公安、野生动物管理等单位组成的检查组对城区周边及G316S308S207道路安康至恒口、安康至关庙、安康至张滩、安康至瀛湖道路沿线的木材经营加工场点按照双创工作的总体要求,再次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整治,检查组对四条道路两边的木材经营加工场点逐户进行了现场查看,大部分业主都能够守法按章经营。检查组与经营加工场所业主还进行真诚的勾通和交流,进一步落实了环境整治责任,再次明确:经营加工活动必须在院内进行,不得出店经营;场内木材及其产品要堆放整齐;每天必须对经营加工场地及周围环境进行一次全面清扫,产生的废物垃圾随时清理,随时保持环境整洁;加工剩余物要随用随清,并堆放在隐蔽处进行遮盖。

检查组对市区的南门、文昌、西坝、兴安、静宁路、张岭、堰台、中渡等八个农贸市场进行了全面检查,未发现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检查中与市场监管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进一步落实了监督责任,确保市场不出现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交易行为的发生。

市区林业部门在后一段时期内将不定期进行突击抽查,确保木材经营加工场所和野生动物经营市场得到有效监管。

主办单位:安康市林业局 联系电话:0915-321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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