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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通过省厅验收

发布时间:2010-11-01 10:47作者:

10201023,由省林业厅副厅长陈玉忠同志带领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验收组,对我市今年完成主体改革工作的汉滨、汉阴、紫阳、旬阳四县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体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验收,这次验收是在县区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由省、市联合开展的一次综合性验收工作。

验收组首先听取了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情况汇报。随后,检查组分赴汉滨、汉阴、紫阳、旬阳四县区,按照每个县区不少于20%的乡镇,每个乡镇不少于两个行政村进行抽查。检查采取听、看、查、访、问、评等方法对主体改革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了解。验收组每到一地,都要听取县、乡、村林改情况介绍;查阅林改档案资料;开展宗地现场查验;走访农户;向群众发放调查问卷;最后由验收组进行综合评定

验收组对我市的主体改革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安康在遭受了特大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克服了面积大、地形复杂、地类破碎、宗地数多、时间紧等一系列困难,顺利的完成主体改革工作任务,是一项了不起的成绩,这一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的结果,是各级林改成员单位共同支持的结果,更是参与林改工作的广大工作人员克服困难、努力工作的结果。验收组对我市在林改中分林到户较为彻底的做法以及在主体改革的同时全面考虑改革后农民发展问题的思路给予了高度评价。验收组在充分肯定了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主体改革工作中存在的少数村组方案制定不够完善,填表登记不够规范、制证发证工作进度较慢等问题,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和完善的意见,对主体改革完成后尽快启动配套改革提出了要求。

省林改领导小组对汉滨、汉阴、紫阳、旬阳四县区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的验收,标志着自2007年起在我市开展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已告一段落,下一步的改革工作是在完善主体改革的同时将工作重点转移到配套改革上,通过深化改革,使集体林真正实现山有其主、自主经营、自由处置、自得其利的改革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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