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石泉县在城关镇举行了“石泉县首批林权抵押贷款启动仪式”,并现场为银龙乡柯有平等3人颁发林权抵押贷款储蓄(现金)存单,标志着该县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顺利推进。
林权抵押贷款是指以森林、林木的所有权、林地的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借款。它打破了长期以来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为主的单一格局,引入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这一新型抵押物,使“沉睡”的森林资源变成了可以抵押变现的资产。
按照省、市安排部署,石泉县是2009年全省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36个县之一。去年我县全面完成了以明晰产权、承包到户为核心的主体改革。今年转入全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以推进林地流转、激活经营机制为核心的配套改革,在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改革的基础上,为全县164余万亩林地发放了《林权证》,以建设三大体系(资源保护、林业支撑、社会化服务)、形成四项机制(林权流转、投资融资、生态补偿、采伐管理)思路,出台了林业产业发展、林地流转管理、资产评估、抵押贷款、森林火灾保险等一系列配套改革办法,进一步激活了林业经营机制,盘活了林地资源,使农村林业、农村经济与农村社会发生了深刻变化,使山区林业资源焕发了新的生机与活力,“把山当田耕、把树当菜种、把山林当做银行存折”成为当地农民的自觉行动,得到了老百姓真心实意的拥护。
今年5月,县委、县政府下发石办【2010】29号《石泉县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实施方案》文件,县林业局成立了“石泉县林业产业服务中心”,对外挂牌办公,为林权抵押贷款、林地流转提供服务。同时抓好保护体系建设、技术服务机构、公益林界定、生态补偿和制定产业发展规划等工作。县林业局在银龙乡开展了林权抵押贷款、林地流转等试点工作。县林业局会同县物价局、县信用联社深入到农户的林扒实地丈量、测算、评估,及时为农户办理林权抵押贷款。同时在各乡镇设立林权服务站,为林权流转和管理搭建了服务平台,为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等工作全面铺开打下坚实的基础。9月,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县林业局联合出台了“石农信字【2010】136号《石泉县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的文件,截止林权抵押贷款启动仪式当天,发放抵押贷款金额 70 余万元,建成林业专业合作社18个。林权抵押贷款不仅给林农增强了“造血”功能,而且极大地活跃了林业经营市场。
通过启动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有效地解决了林业投资不足的问题:一是解决了林业发展资金瓶颈问题,为林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加大林业发展二次投入;二是解决了农民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林权抵押贷款能够使林权所有者持有的林业资产,转变为流动资金,形成林业生产的现金流动;三是解决了信用社信贷营销品种单一和保险业务进入农业领域问题。通过县林业局、县物价局、县信用联社共同搭建的“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平台的建设,促进了我县金融机构的信贷创新,进一步拓宽了信贷投放的渠道,提高了信贷资金运营的效果,也加大了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实现了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林权抵押贷款是一项林农拥护、银行欢迎、政府支持、前景广阔的农村信贷业务新品种,它在有效盘活森林资源、加快林业发展和农民致富的同时,也为金融机构参与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辟了新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