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普法以来,市林业局按照市委依法治市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市公民中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市的决议》的要求,结合林业工作实际,不断扩大社会和民主参与意识,加强依法行政,深化依法治理,全市林业系统职工和林区干部群众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推进了依法治市,维护了社会稳定和林区良好秩序,促进了全市林业和经济的社会发展。
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林业部门依法治理工作基础。 “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战略举措。市林业局把做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提高我市全系统林业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增强全市林区人民林业法律观念,为全市林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群众基础和法制环境的抓手。2006年,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全面负责整个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各执法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各执法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的直接责任人;主要林区的乡镇也都建立了以乡镇林业站职工、各村护林员为骨干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同时,各级都制定了相应的具体的“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实施规划,明确了实施目标、年度计划和实施步骤,层层分解量化责任目标,并建立了岗位目标责任制,把林业各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每年都纳入综合目标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考核范围,要求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与各单位负责人的政绩考核直接挂钩,一级抓一级,一级包一级,层层住落实。
狠抓普法宣传,不断提高林业法制意识。 市林业局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过程中,坚持学习与贯彻相结合,宣传与教育相结合,把普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作为林业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一是积极组织编印和购买“五五”普法资料。“五五”期间,市林业局一方面组织人员编印《林业政策法规文件汇编》5000册面向系统内外发送,一方面组织全市各级林业部门积极筹措资金数十万余元购买国家林业局编印的《全国林业职工法律知识读本》和省林业厅法规处编印的《林业职工政策法规汇编》、《陕西省森林管理条例》、《林业法律知识问答》等普法汇编本及单行本数万册,方便林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二是抓普法业务培训不放松。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基础上注重抓了法律知识综合素质的培训,市林业局每年分别举办各县区林业局长、分管局长、林政股长、森林公安局长、森林派出所所长专业知识培训班,据统计,五年期间,市林业局举办各类培训班21场次,培训市县林业干部职工1243人次;各县区进一步加大普法培训力度,促使普法和依法治理向广度和深度推进。三是认真组织开展林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五年来,市、县区林业局每年都要组织宣传车到200个乡镇集市、公路沿线开展播放录音进行巡回宣传。据不完全统计,全市林业系统范围内,共设宣传栏1000余处(次),组织参加各类法律知识竞赛100多场次,办宣传简报300余期,发放宣传材料20万余份,组织讲座1100多场次,广播、电视(录像)、报刊稿件600余件(带),制作大型宣传碑120余块,宣传牌3000多块,刷写标语万余多幅,出动宣传车1000多台次,利用植树节、爱鸟节、“12.4”等节日上街宣传200余场次,使我市的普法宣传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四是加强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先后组织了近10次林业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和竞赛答题,督促广大职工积极学习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将学习、宣传工作纳入单位的年度考评重点内容,与业务工作一同考核、奖惩。
健全规章制度,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规范开展。市林业局设立行政许可办公室,制定完善审核审批等工作规章制度、落实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一是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市、县区各级林业部门认真执行“三落实、三公开、三上墙”制度,即执法责任落实到领导、落实到执法单位、落实到执法人员;行政许可事项、审批依据办理程序集收费标准公开、办事人员公开、监督人和监督电话公开;行政案件办理程序上墙、岗位职责上墙、岗位责任人上墙,在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的同时,还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林业依法行政和林业执法工作。二是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各级林业部门成立了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对重点案件和疑难案件实行了集体研究决定,一般性案件由分管局长审核把关制度。指导县区林业局组建行政执法管理稽查队,对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开展执法稽查,制定和完善了《部门执法责任制》、《岗位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责任制》、《实施<林业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办法》、《创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考核管理办法》、《考核奖惩制度》、《学习培训制度》、《贯彻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行政执法监督实行办法》,使林业依法行政和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三是严肃纠偏纠错不留情。坚持公正执法、文明办案、从严执法原则,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不护短、不手软,对少数违纪执法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分别给予了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个别的还移交到司法部门给予了刑事处分。
实施惩防并举,切实维护好森林资源安全。近几年来,市林业局按照中、省林业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春雷行动”、“三号行动”、“绿剑行动”、“候鸟行动”、“护绿行动”、“专项严打”等林业专项执法活动,集中精力打击盗伐、滥伐林木、伪造倒卖林业票证、非法收购运输木材、非法猎捕、出售、运输、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毁林开荒、非法占用林地及非法经营木炭等违法犯罪行为,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在打击各类毁林犯罪行为中,我们坚持惩罚和教育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既要让其充分认识错误及其危害性,又要让其心服口服,同时还要坚持运用法律条款的准确性和严肃性。截止去年底,五年市县共处理各类涉林2381起,其中刑事案件36起,逮捕43人,行政案件2345起,处罚2152人,未出现一起过错案件,既保证了林业法律、法规执行的严肃性,又维护了林业执法机关的尊严。
“五五”普法以来,我市林业法制建设深入人心,关心支持林业事业发展的干部群众越来越多。林区群众爱林、护林的积极性高涨,人们自觉遵法、守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林业违法犯罪行为逐年下降,林区社会稳定,一个生产发展、生态良好、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绿色安康正在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