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从现在起到明年6月,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全国追逃,全警追逃”的网上追逃专项行动,即“清网行动”。按照国家和省森林公安局的统一安排,市森林公安局立即行动起来,制定四项措施确保“清网行动”的顺利完成。
一是成立机构,明确任务。市局和各县(区)分局分别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相关科室民警组成的“清网行动”工作组,具体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机关的清网工作。公布领导和民警的联系电话确保清网过程中信息的快速反应、快速研判,同时清网工作组紧紧围绕:抓住一批网上逃犯;更正、完善少数不全的森林公安机关网上追逃信息;审核、撤销不符合网上追逃条件的信息,确保一年后清网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是确定重点,制定方案。本次“清网行动”的重点主要是部省级通缉,部督捕、命案、涉爆、涉枪、涉毒、涉黑、涉拐、涉假、严重暴力犯罪、严重经济犯罪、疑难信访案件等民愤较大、危害严重的逃犯以及盗伐林木、盗猎野生动物等逃犯作为重点,将这些逃犯进行排查有可能藏匿于我市林区中的,确定责任单位,派专人制定抓捕方案,保证能及时准确的抓捕。
三是广泛宣传,大造声势。我市森林公安机关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和宣传彩页进行广泛的宣传,森林公安民警深入到乡镇、村、组和林场、管护站、林农的家中宣传,以增强追逃的信心和决心,震慑犯罪、鼓舞群众,形成强大的追逃舆论攻势;畅通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站,动员群众积极提供追逃线索;宣传自首、立功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发布通告、敦促、规劝主动投案自首。
四是严格责任,强化督察。市森林公安局要求我市林业刑事案件的上网逃犯一律确定办案单位是追逃的主体,确定专人负责,实行督办,全程督察,必须在此次行动中确保抓捕归案。通过一年的“清网行动”保证全市林业刑事案件的逃犯和逃入林区的其他案件的逃犯全部抓捕到案,确保我市林区的治安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