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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五项举措保护资源促进“双创”

发布时间:2011-08-10 11:08作者:

近日,市林业局召开会议,对涉及双创工作的林政资源保护管理进行安排,决定采取五项措施切实加强林政资源保护管理,促进涉林双创工作的扎实推进。

一是加强以香溪洞风景区、瀛湖风景区为重点的景区绿化管护和森林保护工作。由市森林公安局牵头,区林业局和区森林公安分局配合,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任务:结合省林业厅部署的“亮剑行动”,组织对香溪洞风景区58平方公里和瀛湖风景区范围内开挖山体、损坏林木、破坏生态植被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和依法查处;加强香溪洞景区森林防火和防虫工作的体系建设,完善工作制度,夯实责任,加强督查,狠抓落实,确保景区森林资源安全;区林业局负责制定香溪洞景区绿化方案,组织实施景区绿化工作,不断提高景区绿化覆盖率,积极做好创建园林城市所担负的中心城市周边的绿化工作。

二是持续不断地开展中心城市周边交通要道的木材经营加工场点的整治活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区林业局是木材经营加工场点的管理主体,要切实加强木材经营加工场点的日常管理规范工作。拟在8月下旬或9月上旬,市区联手,抽调森林公安、林政、森防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对城区至恒口段、城区至关庙段、城区至县河段、城区至瀛湖段公路两侧及其周边木材经营加工场点进行一次集中整治,取缔马路市场和占道经营,进一步规范木材经营加工行为。

三是实施木材交易市场规划布局工作。由汉滨区林业局负责,与汉滨区相关部门接洽,在中心城区及周边集镇规划布局木材交易市场,910日前完成《中心城区及周边集镇木材交易市场规划》编制工作。市林业局林政科做好配合和督办工作。

四是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和野生动植物市场管理工作。由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负责,910日之前完成《安康市古树名木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起草下发《安康市古树名木管理办法》,并按照《安康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督办力度,认真做好相关情况的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区林业局在8月底之前对中心城区三株古树(老城办的臭椿、新城办的皂荚和江北办的旱柳)落实管护单位,依法依规明确管理责任,夯实管理措施。加强日常管理技术指导,定期对古树进行复壮,预防病虫害的发生,确保古树不出问题,出了问题能够及时妥善解决;区林业局作为中心城区野生动植物市场的管理主体,加强日常管理工作,9月底之前与区工商部门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市场管理工作下发文件,明确管理事项,做到有章可循;进入冬季后,市区森林公安、动管要组织联合执法,对城区各市场、超市、大型酒店进行不定期的突击检查,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销售和经营加工野生动植物行为,切实加强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监管。

五是积极开展中心城区生物物种资源普查工作。由市林技中心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普查工作,910日前完成《安康中心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并以市林业局名义上报市双创办。

主办单位:安康市林业局 联系电话:0915-321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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