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保护我市的湿地资源,维护湿地生态平衡,巩固林业生态建设成果,从2011年11月上旬开始,市县联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打击破坏湿地资源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打击的范围和重点是毁湿开垦、非法占用、填埋湿地、污染湿地、破坏湿地动植物栖息地以及其它改变湿地用途的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活动于12月中旬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即摸底排查阶段、打击整治阶段和总结巩固阶段。
为了扎实有效地开展此项工作,市林业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湿地保护打击破坏湿地资源行为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林业部门和湿地保护管理单位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履职、严格执法,切实组织开展好打击破坏湿地资源专项行动。在行动的过程中,市、县区林业部门结合12.4普法宣传活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集中对《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并突出宣传了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湿地资源的决心和态度以及林业部门在加强生态建设、保护湿地资源、维护国土生态安全所做工作和取得的成绩。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有力的打击和震慑了破坏湿地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