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全市经济文化保卫工作会议上,安康市蚕种场再次被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安局授予市级“平安单位”称号,该场保卫部门被市公安局授予“优秀保卫组织”称号,保卫干部王安被评为“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奖励。至此,市蚕种场已连续三年蝉联市级“平安单位”称号,五年蝉联“优秀保卫组织”称号。
近年来,安康市蚕种场扎实深入的开展了创建“平安单位”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精神,按照“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平安单位”创建工作成果,切实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担负起维护本单位和辖区社会治安稳定,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持续有效地维护内部治安稳定,为蚕种场的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内部治安环境。
一是责任落实,制度完善。切实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同生产经营管理摆在同等位置,纳入年度考核范畴,实行一票否决制。建立健全领导负责制,形成了层层抓落实,人人有责任的内保工作机制。场部分管领导负责全场内保安全工作,科室一把手负责本部门内保安全工作,班组设立安全员,工作职责任务制度明确,形成场科组三级“四防”定管定责的内保工作格局,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二是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坚持普法和“四防”安全教育力度,提高员工对创建“平安单位”的重要性认识,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经常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员工自我防范能力;三是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定期和不定期在春、秋蚕期,节假日,夏防、冬防季节组织开展安全自查、全面检查活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按照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原则,开展防范设施,消防器材专项检查,建立健全消防器材室,对17个重点部位、要害部位分布悬挂各类灭火器材50余具,做到有备无患;四是加强防范,确保平安。加强桑园的治安防范,促使野外作业正常秩序得到稳定巩固。内保安全工作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将工作融入生产经营工作中去,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和生产现场控制,保证安全生产。构建节假日值班巡逻防控,建立完善领导带班制,交接班登记制。及时调解矛盾纠纷,化解矛盾,促进安全团结。
由于领导高度重视,创建措施得力,工作落实到位,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做法,近年来该场没有发生生产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民事纠纷大幅度减少,场风场纪明显好转,单位内部和谐稳定,职工家属安居乐业,为生产经营工作创造了一个稳定的治安环境,为创建平安、和谐、稳定的蚕种场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