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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林业局:筑牢生态保护与生态富民共赢之路

发布时间:2022-07-11 09:28作者:刘仓库

石泉县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系列讲话精神和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三县”定位和乡村振兴工作要求,紧扣“生态惠民、绿色发展”主题,扎实开展生态护林员、退耕还林补助、公益林补偿、林业产业发展等措施落实落地,加快生态修复和人居环境提升等生态建设,走出了一条生态保护与生态富民共赢之路。

生态护林员—一支名副其实的生态绿军

石泉县选聘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233名,森林管护员144名,年均发放护林员补助183万元。将生态护林员纳入林长制体系网格化管理,严把“三关”促进履职尽责。一是入口关。严格选聘条件和程序,做到持证上岗。二是履职关。实行县镇村三级联动管理,建立了“生态卫士”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护林员一机APP巡山管护。三是考核关。实行生态护林员监管责任人制度,建立生态护林员巡山报告事项登记制度等,强化考核和动态管理,按月兑付劳务补助,确保每名生态护林员管好自己的“责任田”,建成了一支名副其实的生态绿军。

生态补偿—共享“绿水青山”品牌红利

生态补偿政策为巩固脱贫成果持续增添动力。全县共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近10万亩,150个行政村全覆盖,6万多户户均退耕还林提高至1.5亩,已累计补助退耕还林资金12000万元。4270多户通过退耕还林发展核桃、茶叶、蚕桑等山林经济15450多亩,2021年退耕还林产业实现综合产值1.2亿元,为产业振兴注入了长效活力。全县国家和省级公益林补偿122万亩,涉及12840户,年均生态补偿1230多万元,自巩固衔接以来,已累计补偿公益林资金2460多万元,公益林补偿深入民心,已成为农民群众生态增收的重要保障。通过生态补偿政策的落实,不仅绿化了山头,发展了经济,增加了收入,打造的“绿水青山”品牌将为广大农民群众带来源源不断的生态红利,为助推乡村振兴人民幸福注入了强劲信心。

山林经济—乡村发展的重要支撑

依托森林资源优势,积极发展山林经济是实现群众稳定增收的重要支撑,是助推乡村振兴、产业振兴、生态振兴良性互动的重要抓手。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生态+特色种植”“生态+特色养殖”“生态+旅游”等生态产业,全县累计建成特色经济林18.8万亩,其中优质核桃园6万亩,优质茶园4万亩,板栗园4万亩,苗木繁育0.3万亩,林下种植4.5万多亩;建成标准特色经济林2万亩;建成杨柳、池河、中池、饶峰“四大育苗基地”,年出圃各类苗木2000余万株,苗木自给率达80%以上;建成迎丰香炉沟、弓箭沟、饶峰牛羊河、云雾山官田等18个林下魔芋重点村,带动全县种植林下魔芋1.2万亩;培育林业特色产业示范村42个,形成了饶峰光明核桃、熨斗先联生态茶园、迎丰香炉沟林下魔芋、两河本草溪谷药材基地、杨柳苗木花卉、池河明星魅力乡村、饶峰胜利森林乡村、雁山瀑布森林旅游、杨柳丽泉生态园及后柳中坝生态旅游等 “十大林业园区”,成功创建“安康市山林经济示范县”,山林经济综合产值突破10亿元,带动3588户依靠山林经济走向致富道路。

绿色发展—共筑美好生态环境

深入践行“两山”发展理念,突出重点,融合推进,实施增绿增效工程,建好青山。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生态系统建设,大力实施秦岭生态修复工程,2021年落实营造林9.15万亩,组织全民义务植树46万株,实施封山禁牧1.8万公顷,18处废弃矿山矿点植被绿化410亩,植绿11万株;推进森林抚育经营、低产低效林改造和退化林修复5.25万亩,划定县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74.1km2,全县林地保有面积持续稳定在12.6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75.8%,构建了健康、稳定、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实施生态环境提升工程,用活青山。编制《石泉县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2020—2025》《石泉县森林旅游发展规划》,建成4A景区4个、3A景区6个,森林旅游景区景点25处,成功创建首批省级森林旅游示范县;以公路沿线、城镇周边、汉江两岸为轴线,建成风景经济林,景观生态林,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按照“农户自愿、美化为主、兼顾经济”的原则,在11个镇30个村以经济树种为主、绿化苗木为辅,建成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提升示范点18个,让农家院落即绿化美化又发展了庭院经济,有效改善农村环境面貌。

探索新模式—利益联结助推乡村振兴

以林业资源为依托,强化政策扶持,优化配套服务,鼓励林业企业、园区、合作组织等涉林主体建立生态利益联结机制,出台了《关于林业企业、园区、合作组织等涉林主体利益联结激励措施的通知》,鼓励涉林主体吸收农民群众不少于5人参与务工就业提高收入。今年以来各涉林主体联结带动216户增加林业收入120多万元。脱贫户张家忍与石泉县熨斗茶厂签订了长期用工协议,每月可拿到1800元的工资收入;喜河镇茶叶产业示范园通过“园区+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流转11户土地33.7亩,每年支付土地流转费2000余元;石泉县大地绿化有限责任公司长期吸收农民群众参与绿化工程务工,支付劳务费15万余元等等。全县10家涉林企业、29个林业示范园区、3个林业施工队等涉林主体积极响应,每年为农户增加直接经济收入400多万元,积极发挥了社会力量助推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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