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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深入开展“湿地保护法宣传月”活动

发布时间:2022-07-11 10:34作者:陈旭


我国首部专门针对湿地保护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已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深入贯彻落实湿地保护法,普及湿地保护知识,安康市林业局组织开展了以“依法保护湿地,守护生命之源”为主题的湿地保护法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将湿地保护法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内容进行专题学习,宣传月活动期间组织市县林业部门30余人参加了全省湿地保护管理线上、线下培训班。二是积极响应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湿地保护法》的宣传倡议,组织我市六处国家湿地公园开展了为期7天的“湿地保护宣传周”活动,活动周共接待游客6520人次,开展湿地知识科普宣教5245人次,活动期间还邀请48名小学生,23名志愿者参观了观音河国家湿地公园。三是开展了宣传活动进社区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主题海报、悬挂横幅标语、LED屏幕播放、制作展板等方式,向基层群众深入解读《湿地保护法》《湿地保护管理规定》《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经初步统计,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23760份、发放宣传纸杯6700个、张贴主题海报350张、LED屏幕滚动播放湿地保护宣传标语20000余次、制作横幅100余幅、发送手机宣传短信40余万条、出动宣传车3台次。


通过本次“湿地保护法宣传月”活动,有效地推动了《湿地保护法》的贯彻落实,增强了湿地管理工作人员知法用法、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提高了公众对湿地保护的认知度,激发了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湿地保护工作的积极性,营造了全社会关爱湿地、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


主办单位:安康市林业局 联系电话:0915-321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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