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陕西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和陕西省公安厅命名表彰2013年度全省经济、文化、保卫系统省级“平安单位”的决定中,安康市蚕种场榜上有名,喜获省级“平安单位”称号。
近年来,安康市蚕种场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深化平安单位建设,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精神和省市关于“平安创建”有关规定,在八年蝉联市级“治安模范单位”,四年蝉联市级“平安单位”的基础上,精心部署,扎实开展省级“平安单位”创建活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创建方案。该场把创建省级“平安单位”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成立了创建省级平安单位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安康市蚕种场创建省级“平安单位”实施方案》。
二是落实防控措施,明确治安责任。研究下发了《关于创建省级平安单位和认真做好2013年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建立三级“四防”安全防控体系的通知》等文件,着力推行“四防”网络负责制。制定和完善《三级“四防”安全领导、安全员职责》,签订《内部治安保卫责任书》,落实治安责任制。促成了场科组三级四防定管定责定人的内保工作格局,形成了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是提高创建认识,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向全场干部职工和家属大力宣传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的意义,使干部职工既认识到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提高对创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以鼓舞斗志、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把宣传着眼点放在“维护治安、人人有责”上,动员干部职工家属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高法律意识和道德素养,形成“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共同维护治安,维护稳定。
四是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认真组织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经常性地安全自查、检查活动,把安全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开展蚕期安全生产自查、检查活动,重点做好要害部位、易燃、易发、易爆部位的检查工作,发现隐患进行整改。按照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开展防范设施、消防器材专项检查。健全消防器材室,对17个要害部位、重点部位分布悬挂各类灭火器材50余具,做到有备无患。通过查隐患、查意识、查制度、查措施进一步堵塞漏洞,努力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2013年投资近3万元,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投资10万余元对配电设施、电线老化隐患进行了整改。通过系列检查活动,达到“抓检查、促防范、保安全”的目的,确保三个正常秩序的稳定。
五是加强治安防范,确保种场平安。加强管理,从严要求,切实对职工和零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增强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主动性,督促和检查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制度的落实。加强桑园的治安防范,促使桑园野外作业正常秩序得到稳定和巩固。内保安全工作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将治安防范工作融入生产经营工作中去。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和生产现场控制,保证安全生产。做好节假日值班巡逻防范工作,建立领导带班制、交接班登记制。加强信息反馈,耐心细致地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及时调解矛盾纠纷,促进内部团结,有力维护内部治安稳定,为确保种场平安,争创省级“平安单位”夯实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