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春季,我市启动中心城区周边山体绿化工程,将其作为汉江绿化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安排市区部门分批、分年度(2009-2011年)负责植树造林,分别再管护四年,达标达效后向村组移交。2013年底市林业局按照《汉江绿化治理技术标准》对第一批(2009年)城周绿化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和综合评定,确定36个单位负责包抓的2227.3亩造林绿化地达到绿化治理标准,能够在今春移交。
为了顺利实施移交工作,确保绿化治理成果得到巩固,市林业局下发了搞好移交工作的通知,制定了移交方案,从
每次移交会议上,各帮扶单位就各自承担的城区周边造林绿化工作进行了交流通报,辖区镇办农综站和村委会负责人就绿化点移交后的绿化责任主体,后期管理,强化的措施等进行了表态发言,市林技中心技术人员就后续管护的技术要点进行了辅导讲解,市林业局领导、造林绿化科科长、汉江绿化办负责人就五年来城区周边绿化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绿化点移交后下一步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会后,各包抓单位负责人与镇(办)、村委会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后续管护责任合同,举行了交接仪式,市汉江办和所在镇办有关负责人监督了交接仪式,落实了后续管护职责。
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老干局、市人社局、市社保中心、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科技局、市编办、市工信局(原国资委)、市旅游局、市扶贫开发局、市移民局、市审计局、市司法局、市供销社、市盐务局、市安监局、市招商局、市商务局、市技术监督局、市药监局、市文广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烟草局、市统计局、市养老经办处、国家统计局安康调查队、市粮食局、市交警支队、市房管局共36个单位顺利实施了绿化点移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