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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开展退耕还林工程核查工作

发布时间:2009-03-25 09:37作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精神,切实做好后续政策兑现工作,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果,石泉县决定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对2003年度实施的5万亩退耕地造林进行全面核查。

该县2003年度退耕还林涉及城关、饶峰、两河、银龙、红卫、迎丰、中池、后柳、喜河、长阳、银桥11个乡镇46个行政村7000余户。为了切实做好这次核查工作,县林业局制定了《核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县林业局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从县乡抽调40名林业技术干部,组成6个核查工作组,分别由科技领导带队,从310开始到415,采取逐村、逐组、逐户、逐地块、逐小班的方式,严格按照退耕还林检查验收标准和办法,对退耕地造林合格面积、不合格面积、失败面积以及苗木保存情况和抚育管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核查工作结束后,由县林业局负责汇总,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报告核查结果,针对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相应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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