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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坪夯实措施保林改年度任务完成

发布时间:2009-10-24 16:33作者:

为确保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在年内完成,镇坪举“四措”,强力推进林改后阶段工作。

举措一、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改革质量。当前,镇坪县林权制度改革已经进入签订合同和微机录入资料阶段,县林改驻乡镇工作组和驻村工作队将不断加强对林权制度改革第三阶段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全面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夯实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精心指导,细心操作,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好,确保林权改革的质量。

举措二、强化纠纷调处,维护社会稳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系统工作,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对出现的问题,要依法加强协调,妥善解决,决不能互相推诿扯皮,影响稳定。要求领导干部深入一线,主动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求县有关单位和乡镇安排专门力量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派得力干部及时进行调查处理,把上访和越级上访减少到最低限度,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举措三、及时确权发证,规范档案管理。

林权证是林地、林木权属的法律凭证,认真做好发(换)林权证工作是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标志,对已经确权的林地、林木要及时颁发林权证,做到山定权、人定心。同时要规范管理林权改革的各种档案资料,各有关部门,乡镇、各村对于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所有的材料要落实专人负责,分类装订成册,建立完整的档案,确保改革成果。

举措四、严格时限要求,及时总结验收。镇坪于明年3月底前要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林权制度改革主题任务,真正实现“还山于民、还权于民、还利于民”。各级各部门必须按照总体时限要求,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改革任务,要对照检查验收标准,及早开展自查自验,及时进行全面总结,确保顺利通过省市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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