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高农民群众兴林务林积极性,平利县按照“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的原则,选择长安、三阳、大贵、老县、广佛等5个乡镇进行试点,总结试点经验后再逐步全县推开,全面开展四旁树采伐工作。
农言称“前三十年栽树,后三十年乘凉”,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平利县群众广泛在村旁、宅旁、路旁和水旁,一切能够利用的地方开展四旁植树,既增加了森林植被,绿化美化了环境,又能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增加经济收入。至今因这些树木已达到成熟年龄,且多为高大乔木,农户要求采伐,加之又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因此对四旁树进行采伐有利于林业的更新和持续发展。此项采伐工作坚持古树名木和风景林不采,天然林和生态公益林不采,百里生态经济长廊、干线公路沿线第一层山脊线以内的林木不采,新农村示范村项目范围内的林木不采的“四不采”原则,严格控制采伐范围,严格办理程序,规范运作,通过科学适度采伐四旁树,可优化县域林分结构,提高林分质量,获得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平利县共有四旁树(包括城镇绿化)310万株,蓄积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