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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天保工程建设十年成效卓著

发布时间:2010-12-27 16:26作者:

白河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范围包括全县15个乡镇124个村和县国营林场。工程区总土地面积218万亩,据最新二类资源调查成果表明,其中:林业用地176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80%,非林业用地42万亩,占20%;有林地面积120万亩,灌木林地35万亩,未成林造林地15万亩,无林地6万亩。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全面实施,使全县森林资源逐步得到恢复,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的保护,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妥善安置了富余人员,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对全县林业可持续发展,农民收入稳步增加,全社会生态意识普遍增强。

森林管护工作全面加强。2000年以来,按照《白河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执行天保工程管理制度,对全县天然林全面实施禁伐,完成森林资源管护面积80.71万亩,划分管护责任区131个,落实管护人员215人,签订管护合同215份。通过落实管护制度、采取有效的管护措施,天保工程实施以来,全县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森林病虫害,森林资源消耗量从工程实施前的15000m3减少到3348m3全县有林地面积增加到120万亩,活立木蓄积由工程实施前的132万立方米增加到214万立方米,森林质量明显提高,森林覆盖率由工程实施前的40%提高到55.1%良好的森林植被使全县水土流失面积由1182平方公里下降到846平方公里,土壤年侵蚀模数由每平方公里2176吨下降到1980吨,水土流失程度由中度下降到轻度,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汉江白河段水质保持在Ⅱ类水平以上。

按期完成生态公益林建设。2001年实施生态公益林建设,截止2010年底,共完成生态公益林建设33.2万亩,其中:人工造林4.1万亩,封山育林12.6万亩,飞播造林16.5万亩。全面完成生态公益林建设任务,经县级自查,中、省、市抽查、核查,天保人工造林“三率”均达标准要求。[NextPage]

种苗工程建设取得成效。全县香椿采种基地项目任务20000亩,在县中心苗圃内,建立起简易林木种籽库一座,为一层框架,砖混结构,总建筑面积129.95平方米,在中心苗圃、冷水镇、麻虎乡建立了晒场,面积均在100平方米以上。在冷水、麻虎两个采种作业区内建立了宣传碑2座,宣传牌7块,以村为单位聘请了管护人员7名。有效的宣传了香椿采种基地的意义、政策、规模和建设措施。在做好各项基本设施建设的同时,根据各采种经营区的香椿母树分布情况,实地进行了规划界定工作,为项目实施和保护工作提供了依据,并顺利通过省、市检查验收。

富余人员分流安置得到妥善解决。县国营林场原有在职职工46人,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后,在岗26人。2010年末,国有林场现有在职职工26人,其中从事森林管护17人,政社、文教、卫生等9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参保率达100%。富余人员得到了妥善安置。

实行目标管理。为确保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工作顺利实施,提高工程质量,按时完成工程任务,县政府及时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书记为副组长,林业局、财政局、农发办等相关单位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林业局,从组织措施上保证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同时在15个乡镇设立了天保工程集体林资源管护站,与各项目实施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工程建设目标任务、质量要求、资金投入、完成时间和奖惩办法等。在资金管理上,2000年以来,中央共投入我县天保工程建设资金3428.4万元,其中:国债资金1933.2万元,财政专项资金1495.2万元;国债资金中,人工造林资金984万元,封山育林资金705.6万元,飞播造林资金213.6万元,香椿采种基地3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中,集体林1185.1万元,林场管护费、政社补助、养老统筹等310.1万元。我县严格按照天保工程资金管理的要求,对天保工程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专项管理、封闭运行”的财务管理机制,确保了天保工程建设资金按时、足额的拨付到工程建设单位,无截留、挪用资金现象。同时,落实专人做好天保信息管理及档案管理工作。[NextPage]

明确管护责任,强化资源管理。严格贯彻执行“天然林禁伐”、“封山禁牧”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等一系列有关法规和政策,全面加强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一是加强了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和国家、省、市关于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总体部署及有关要求,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层层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不断强化督促检查,积极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自天保工程实施以来,未发生一起重大森林火灾。森林过火受害面积控制在0.2‰以内。二是全面落实森林管护责任。针对天保工程实施范围内林农交错,林区人口比较稠密,管护工作量大面宽,难度大的实际,为了全面落实管护责任,县乡镇层层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工程实施范围内实行封山禁牧,国有林实行按林班划分责任管护区,实行承包管护,用合同的方式明确管护责任和义务。层层明确管护职责、范围、面积、费用、承包期及奖惩办法。对交通不便、人员稀少的远山林区严格实行封闭管理,采取巡查、设卡、封禁的办法,将护林员的管护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实行林业主管部门及社会共同监督。通过建护林碑、宣传碑,印发封山禁牧令、通告、护林公约,刷写标语等形式,实现了山林有人管护,重点区域有人巡查,大门有人守护的立体护林网络。三是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自天保工程实施以来,对全县天然林全面实施禁伐,对农民自用林和烧柴计划严格管理,坚持对每年采伐限额执行情况认真组织检查。组织开展了全县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清理整顿工作,使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初步得到规范。

严格规划设计,坚持规范实施。按照省市批复的《天保工程实施方案》,任务下达后,遵循实地作业设计的原则确定范围和规模,设计中确立了符合项目减少水土流失的目标要求,本着现有资源保护,集中连片的原则,选择适地适树的品种,按设计密度整地造林。认真进行了项目的检查验收,和资金的审计核查,实现按期达标。在公益林建设中,实行严格管理,对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进行科学规划,工程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和批准的设计文件组织施工,工程实施实行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责任制,对工程项目从建设前期开始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标阶段,到施工阶段直至竣工结算的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控制,确保规范实施。

发展林业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在实施天保建设工作中,坚持一手抓保护、一手抓发展,突出重点,发展典型,推动全县。大力发展绿色生态林业建设,全县已建成各类经济林果园28万亩,全县人均达到1.5亩。全力打造旅游业,借助我县国有林特有的气候优势和资源优势,以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为支撑,构建生态旅游框架发展旅游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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