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前后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上坟祭扫人员急剧增多,又正值农忙用火时节,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镇坪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多措并举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本地区各项森林防火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一把手亲自安排当前森林防火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层层明确森林防火责任,强督促严检查,森林防火指挥部将针对责任领导不重视、扑救措施不得力、造成的一定后果的森林火灾,严格执行森林防火责任一票否决制。
二是加强巡查力度,严格野外火源管理。组织乡镇、村干部和护林员对重点林区、重点部位和低智能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动防火宣传车辆20余次,深入乡镇、村、组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倡导全民文明祭祀方式;对森林火险的重点地段落实人员包片,把火源管理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加大村护林员林区巡查力度;加大森林公安机关火灾案件侦破力度,从严惩处肇事者。
三是做好森林火灾的扑救准备工作。对森林防火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对现有森林防火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确保防扑火所需。森林扑火队伍进入战备状态,并按预案要求组织演练,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有火情,快速反应,确保“召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禁止没有扑火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同志担任现场指挥员,禁止群众无组织地扑救火灾,禁止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防止盲目指挥、盲目扑火引发人员伤亡。
四是倡导文明祭祀。加强宣传教育,破除封建迷信思想,革除旧的祭祀习俗,树立新的祭祀观念,积极提倡文明祭祀,引导群众通过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祀。严格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管理,对在今年“清明节”和“五一节”期间干部、职工及家属上坟烧纸、在林内游玩用火的一律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处理,引发火灾的要顶格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