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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坪县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

发布时间:2011-09-30 11:11作者:

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五月三十一日为全省森林防火期,为做好今冬明初的防火工作,镇坪县围绕“发生少、控得住、损失小”的总体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和“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科学的森林火灾防范机制,严格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着力提升依法治火、科学防火、预警响应、应急处置和基础保障等五大能力,全力维护生态资源安全,取保实现年度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和无扑火伤亡事故,受害森林面积控制在0.1‰以下的工作目标。

切实加强领导,狠抓措施落实  一是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森林防火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好落实,分片包干,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各镇人民政府与各村、各学校及辖区内涉林企业等森林防火责任单位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森林防火责任状》、《森林防火承诺书》,进一步加强镇、村、组、户为一体的森林防火责任体系建设。三是建立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工作机制,毗邻的镇、村之间签订了《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协议》,确保重点联防区域建立联防制度,落实联防互援措施,形成严密的防范网络。

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  一是组织各镇人民政府,国有林业总场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特别是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重要节日期间和防火期内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二是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和刷写标语,组织宣传车巡回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并在重点林区、火灾多发区、重点部位、群众集散地进行深入宣传。三是组织镇、村干部、护林员进村入户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讲解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知识,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进村、进户、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活动,形成多角度、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网络,提高群众防火意识。

严格火源管理,强化监督检查  杜绝野外火源,是预防森林火灾发生的关键。一是修订完善森林防火预案。各级森林防火责任单位修订完善了火灾处置预案,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结合《镇坪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内容,制定从镇到村的应急预案。二是严格生产用火审批制度,规范用火行为。尤其是在进入防火戒严期后,一律严禁炼山,对违反规定擅自用火的严肃查处,对火灾肇事者依法严惩。三是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的管控。对风景区、旅游景点、墓地、生产生活用火频繁地点、火灾多发区等重点地段和重点部位以及春节、元霄节、清明节等重点时段,加大监测巡查力度,对痴、聋、傻、哑等特殊人群要全部登记造册落实监护责任。四是做好监督检查工作。适时开展森林防火大检查活动,重点检查野外火源管理措施和扑火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检查扑火队员是否上岗到位、扑火机具是否保养维修、通讯联络是否畅通、扑火预案是否健全有效、防范扑救措施是否有力可行。对查找的隐患、漏洞和薄弱环节,限定时间,及时整改。

加强值班调度,严格信息报送程序   一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二是严格执行火情报告制度,对有火不报,而造成较大损失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发生的火情要一律实行由归口部门统一上报,严禁越级乱报。三是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不定期的对各镇和林业总场带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定期就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主办单位:安康市林业局 联系电话:0915-321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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