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近新年,已进入林业案件高发期,为进一步加强对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力度,遏止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的发展势头,维护林区持续稳定。我县于2011年12月15日至
一是加大《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利用报刊、网络、宣传标语等宣传方式,大造声势,做到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知识进农户、进村组、进市场、进饭店。
二是适时深入林区集中开展打击违法加工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植物犯罪行为,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乱砍滥伐、乱捕乱猎野生动物的行为,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充分发挥林农群众的监督举报作用,对发现或举报人给予一定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
三是重点整治农贸市场非法出售野生动物的行为,加大对非法出售野生动物业主的处罚力度,凡涉及查证属实的并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制造、出售猎捕野生动物的铁夹、铁锚等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处罚并加大收缴力度。
四是集中对酒店、饭店、农家乐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清理排查,严格做到事前告知,一经发现立即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截至目前,我县森林公安局共出动警力67人次,车辆20车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