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无障碍 本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林业局 > 要闻动态 > 林业动态 > 正文内容

宁陕县出台林下经济奖励扶持办法

发布时间:2014-07-28 10:17作者:

   宁陕县日前出台《2014年林下经济财政资金奖励扶持办法》,明确当年新发展、经验收合格的林下经济产业大户、产业园区、合作社等,最高可获得10万元的奖励扶持。

  为推进林下经济加快发展,今年该县制定了《关于加快发展林下经济的实施意见》和《2014年林下经济实施方案》,安排了300万元林下经济产业建设资金,用于发展林下经济奖扶。为规范管理,充分发挥财政奖励资金作用,在征求多方的意见后,该县制定、出台了本《办法》。

  《办法》明确了林下经济财政资金奖励扶持范围、奖励扶持重点、扶持标准和奖励扶持兑现办法等。要求专项财政资金全部用于发展林下经济以奖代补,重点用于现代林业园区建设、产业基地建设、引种实验、扶持产业大户及专业合作社培育等方面。奖励扶持资金重点用于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扶持和林下经济产业发展贷款贴息三个方面。奖励扶持资金重点奖励当年新发展的林下经济产业大户、产业园区、合作社等,对于以往享受过奖励扶持、项目贴息,或多渠道、多次享受补助资金和争取项目资金的产业不再给阿予补助奖励。

主办单位:安康市林业局 联系电话:0915-3213118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1006714号-1 网站标识码:6109000037 陕公网安备 610902020000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