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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5-04-13 10:33作者:

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构建生态安全屏障,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决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标准和陕南森林化要求,坚持森林、水源、宜居创建主题,突出森林建设、生态保护、产业发展、文化共融,扩大森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形成完善的森林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加快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

二、总体目标

2014年申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2015年底各项指标达到国家森林城市标准,2016年底前通过国家森林城市命名。

1新增植树造林15.36万公顷, 201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5%以上,中心城区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2.6%,绿化覆盖率达到46.8%,城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3.8%街道树冠覆盖率30%;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11.59平方米;九县城绿地率达到38%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11平方米以上。城区公园绿地布局合理、分布均匀,基本满足市民游憩需求,市民出门500米有休闲绿地;城市建成区乔木种植占绿地面积65%以上

2、城市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保护完好,功能完善,森林覆盖率达到75%,水质净化和水源涵养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3、公路、铁路等道路绿化注重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的结合与协调,因地制宜开展乔木、灌木、花草等多种形式的绿化,林木绿化率达90%,形成森林景观通道。

4、江、河、湖、库等水体沿岸注重自然生态保护,水岸林木绿化率达80%。在不影响行洪安全的前提下,采用近自然的水岸绿化模式,形成城市特有的风光带。

5、城市周边、城市组团之间、城市功能分区和过渡区建有生态防护隔离带,减缓城市热岛效应、净化生态功效显著;主要森林、湿地等生态区之间建有贯通性森林生态廊道,宽度能够满足本地区关键物种迁徙需要。

6、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基本绿化,集中居住型村庄林木绿化率达35%以上,分散居住型达20%

7、植物以乡土树种为主,乡土树种数量占城市绿化树种使用数量的82%;城市森林树种丰富多样,城市建成区某一个树种的栽植数量不超过树木总数量的20%

8、申请创建后,杜绝发生严重非法侵占林地、破坏森林资源、乱捕乱猎野生动物等重大案件。

9、注重保护和选用留鸟、引鸟树种植物以及其它有利于增加生物多样性的乡土植物,营造良好的野生动物生活、栖息自然生境。

10、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支持率和满意度达90%以上。

三、创建范围

创建范围为全市2.35万平方公里辖区,重点是中心城区建成区、九县城建成区、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26个重点镇(汉滨区恒口镇、五里镇、张滩镇、关庙镇、吉河镇、瀛湖镇、流水镇,汉阴县涧池镇、蒲溪镇、平梁镇,石泉县池河镇、后柳镇、喜河镇,宁陕县皇冠镇、江口镇,紫阳县蒿坪镇,岚皋县民主镇、花里镇,平利县长安镇、老县镇、八仙镇,旬阳县蜀河镇、白柳镇、吕河镇,白河县茅坪镇、中厂镇)。被列入16个国家重点镇、12个副中心镇、4个省级文化旅游名镇和10省级旅游特色名镇,各县区创建中应根据实际考虑。

四、主要任务

1、实施森林城市规划工程。把规划作为创建森林城市第一要素,精心编制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着力构建“一核(中心城区)、两廊(道路廊道、河流廊道)、三区(秦岭南坡水源涵养区、巴山北坡生态保护区、汉江低山特色经济发展区)、多带(多条道路和水系形成的相互交织的绿带)、多点(九县县城、森林镇和人口聚集区形成的绿色点)”的森林生态网络体系,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予以实施。城市森林建设按照规划严格实施,让绿色真正成为美丽富裕新安康的象征。

2、实施城周森林屏障工程。城周森林屏障建设范围为城市、新区、园区边沿向外扩展至第一层山脊线。中心城区抓好龙王山、鲤鱼山、天柱山、大庙山绿化造林,继续开展周边山体绿化、汉江绿化治理、单位绿化帮扶。各县区建好城周生态景观带,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防护隔离带,恢复城周建筑材料场、砖场、道路边坡、废弃生产基地和过渡建筑工地等植被,城周农户宅旁实施庭院绿化,布局城周森林公园、文化基地和建设郊野森林文化体系。全市建设城周森林1万公顷。

3、实施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加大城市公园建设,全市建成公园967.3公顷,中心城区新建公园479.70公顷,每个县至少建设综合公园、专类公园各1个。推进城市绿岛建设,全市完成城市绿岛建设106.37公顷,中心城区建设城市绿岛30.4公顷。打造城市森林廊道,全市完成城市森林廊道951.28公顷,中心城区完成城市森林廊道602.09公顷。持续推进单位绿化、居住小区绿化、屋顶绿化、立体绿化,全市完成单位附属绿地825.11公顷,60%以上单位建成园林式单位。

4、实施森林生态廊道工程推进公路、铁路、江河、库塘、渠道绿化,建成纵横交错、层次多样、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的森林生态廊道。全市建设道路森林13558公顷,其中高速公路建设1958公顷,国省道建设2035公顷、铁路建设1124公顷、县乡村道建设8441公顷。全市建设水系森林廊道4193公顷,其中江河防护林3651公顷、水库防护林542公顷。

5、实施村镇森林建设工程。加强乡镇森林建设,推进镇周风景林地、公园、游园、街旁、广场、单位绿地等公共绿地和道路、山体、河流等生态防护绿地建设,开展“四旁”绿化和庭院绿化。全市乡镇森林建设总造林4357公顷,其中26个重点镇营造镇周风景林890公顷,建场镇绿地1502公顷;其它131个镇建设场镇森林655公顷,镇周风景林1310公顷。

6、实施山地造林绿化工程。对城市森林和森林廊道以外的广大区域,重点实施低效林改造、农田林网、荒山绿化、水源涵养林、森林抚育和封山育林六大工程建设。全市共完成新造林22900公顷,其中实施荒山绿化1.75万公顷,水源涵养林3100公顷,农田林网建设任务2300公顷;实施低效林改造19666公顷、森林抚育48998公顷,封山育林30666公顷。

7、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及湿地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丰富城市绿化树种,培育推广乡土树种。建立健全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为主体,保护小区、种质资源保护地为补充的自然保护网络。加强森林火灾、森林有害生物防控,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严格依法治林,无严重非法侵占林地、破坏森林和树木的事件发生。

8、实施山林经济发展工程植树造林与苗木花卉、特色林果、森林旅游生态产业发展相结合,林苗、林农、林畜、林药等多种经营模式相配套,形成以名优特经济林产业、林下经济产业、花卉苗木产业、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产业、生物能源产业等第一产业集群,林产化工业、木材加工业、水果(干果)加工业第二产业集群,森林旅游、乡村旅游第三产业集群,打造特色明显、效益较高、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产业体系。

9、实施森林文化体系工程。深入挖掘人文历史和民俗文化,大力弘扬茶文化、蚕桑文化、山水文化、古树名木文化和盆景奇石文化。围绕古树名木、珍稀动物保护与繁育,城市森林文化主题公园,森林文化博物馆,森林文化体验中心,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森林影视剧、森林文化出版物以及工艺品建设等内容,开展生态文化载体建设和系列生态文化活动。

10实施全民义务植树工程。领导带头、全民参与,积极参加义务植树,提高市民对创建森林城市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创新义务植树活动组织机制和尽责方式,采取企业出资、冠名赞助、股份造林、个人冠名等多种方式,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植树造林,并注重加强纪念林基地建设。大力弘扬植绿、护绿、爱绿的文明新风,组织干部群众开展造林绿化共建、捐建、认养活动,确保种一棵、活一棵、成材一棵。

五、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412月底前)成立机构,召开动员大会。层层发动,强势宣传。组织学习,开展培训,熟悉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申报与考核办法。各县区、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和各责任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启动创建。

2.创建实施阶段(20151月至20164月)对照国家森林城市标准,围绕十大创森工程,全面推进城市森林建设。跟踪督查创建进度和质量,组织自查和模拟评定,报请国家林业局考核评定,申报中国城市森林论坛。

3.考核验收阶段(20165月—12月)迎接国家专家组实地考察,通过考核评定。组织开展对考核评定反馈问题整改,获得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国家森林城市命名。

4.巩固提升阶段(2017年以后)按照《安康市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森林城市建设,着力打造具有安康特色、可持续发展的城市林业生态体系和产业体系,实现城乡绿化一体化,巩固和发展国家森林城市成果。

六、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夯实责任。成立市委书记、市长担任总指挥的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挥部,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分管双创、林业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双创办,承担创森日常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上手,负起第一责任各县区、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示范区负责本辖区创森组织实施,市林业、规划、住建、交通、水利、文广、旅游、扶贫、供电、教育等部门按职责分工抓好创森任务落实。

2、多方筹资,多元投入。财政、住建、交通、公路、农业、扶贫、移民、水利、林业、民政等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原则,整合各项涉农资金实行统筹使用。积极推进投资多元化、产权股份化,本着“谁造谁有、合造共有、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吸引各类资金投入绿化造林。金融机构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简化审批手续,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拓宽融资渠道。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建工作与城镇发展、产业及园区建设、新农村建设、美好乡村建设等结合起来,做到城乡建设与绿化工作同步。

3科技创新,示范带动。加强市、县、镇林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加大造林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力度。深入推进产学研结合,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高新技术企业等方面的科技协作,组织好工程的重点科技攻关,将科技保障贯穿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全过程。鼓励科技研究和开发机构,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等研究。积极争取科技示范扶持项目,加快科技示范基地、示范村、示范园、示范户建设。继续坚持“领导抓点、部门帮扶”等成功做法,带动全民植树深入开展。

4、强化监管,依法治林。严格城市绿线管控,优先安排城市森林建设用地,健全绿化工程方案审查、实施管理、施工验收制度,实施绿化全程跟踪监察。加强林地林木管理,强化林地征占用监管,严格执行采伐限额,保护好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切实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严防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加强森林有害生物防控,落实重大疫情防控责任,严防有害生物传入和蔓延。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5、加大宣传,组织培训。强化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的宣传教育,把环境法规、环境道德和生态建设、人居环境建设及林业绿化建设的宣传教育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新闻媒体开设专栏、专版、专题报道,加强新闻宣传和典型宣传,大力倡导生态文明理念,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教育和动员广大干部群众投入创森活动。广泛开展创森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村组、进企业”活动,举办各类群众性的生态科普活动,吸引更多人关注城市森林建设,形成良好创建氛围。 

6、加强督查,严格奖惩。市双创办要联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把创森作为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着力加大督查的强度、深度和力度。要充分履行市委、市政府赋予职能,敢于监督、敢于碰硬,对发现问题要进行通报、限期整改,问题突出且整改不力的要给予黄牌警告。把创森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创建任务完成好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完不成创建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不管涉及到哪个单位哪个人,都要严肃追究责任,以刚性纪律和求真务实作风推进工作落实。

7、完善档案,记录过程。规范建立和健全完善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档案资料,积累反映工作过程、实际效果、经验体会及日常管理的文字、音像资料,确保做到“软件”不丢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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