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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5-04-13 10:41作者:

安康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决定》

   

为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市委、市政府决定,在深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基础上,扎实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

一、重要意义

(一)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建设生态文明的有效途径。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坚持国家对安康的三大战略定位,遵循省委、省政府建设“三个陕西”和陕南循环发展战略,市委确立了走民生为本的循环发展之路、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的发展思路,首要目标就是实现生态美。创建森林城市,在生态美上领跑全省、生态建设争做全国示范,让城乡因生态而美、群众因生态而富,符合中省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和循环发展的要求,顺应了全国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潮流。

(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确保一江清水的关键举措。安康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主要水源地,丹江口水库入库水量的66%来自汉江中上游的安康。以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为引领,涵养好水源,保护好水质,是安康必须承担的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创建森林城市,切实推进绿化建设,提升绿化水平,保护好绿色、发展好绿色、建设好绿色,既实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又达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有机统一,让“生命之水”清澈流淌,确保一江清水永续北上。

(三)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提升竞争实力的有力抓手。环境是承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环境质量不仅是衡量城市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也是影响城市竞争力的关键因素。绿色是安康拥有最大的自然禀赋,是安康最具竞争力的发展优势,在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高品质的生态环境就是稀缺要素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创建森林城市,推动生态优势向经济优势和发展优势转变,打造“秦巴明珠”,这样才能有效避免城市发展同质化,更有力地构建引领安康未来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促进民生改善的重要渠道。森林建设既是最生态、最省钱、效果最好的美化方式,又是一种绿色、循环、富民的经济形式。安康林业用地占国土面积的81.6%,农业要做强、群众要致富,希望在山、潜力在林。创建森林城市、发展山林经济,既有助于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让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新鲜的空气、拥有一个宜居环境,又能够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经济增长质量的提高,使人民得到巨大的生态和经济福祉。

二、总体要求

(五)指导思想。以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国家森林城市标准,坚持森林、水源、宜居创建主题,突出森林建设、生态保护、产业发展、文化共融,努力扩大森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形成完善的森林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加快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

(六)创建范围。创建范围为全市辖区,重点是中心城区建成区、九县城建成区、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26个重点镇(汉滨区恒口镇、五里镇、张滩镇、关庙镇、吉河镇、瀛湖镇、流水镇,汉阴县涧池镇、蒲溪镇、平梁镇,石泉县池河镇、后柳镇、喜河镇,宁陕县皇冠镇、江口镇,紫阳县蒿坪镇,岚皋县民主镇、花里镇,平利县长安镇、老县镇、八仙镇,旬阳县蜀河镇、白柳镇、吕河镇,白河县茅坪镇、中厂镇)。被列入16个国家重点镇、12个副中心镇、4个省级文化旅游名镇、10个省级旅游特色名镇,各县区在创建中应根据实际考虑。

(七)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需求,使创建活动真正成为民生工程;坚持生态优先、产业富民,在改善全市生态环境的同时,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有机统一;坚持造管并重、改建并举,既要大力植树造林,又要搞好封山育林和改造低产低效林,依法治林,科技兴绿,着力推动城市森林建设、保护、利用良性互动;坚持尊崇自然、保护资源,突出山水园林特色,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加快培育乡土树种,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历史文脉和现代特征和谐共存的城市森林空间;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共同营造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强大合力。

(八)总体目标。201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5%,其中中心城区绿地率达到42.6%,绿化覆盖率达到46.8%,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1.59平方米;各县城绿地率达到38%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1平方米以上,各项创建指标达标。2016年底,通过国家森林城市验收命名。

三、主要任务

(九)着力构建城周森林屏障。城周森林屏障建设范围为城市、新区、园区边沿向外扩展至第一层山脊线,形成“大绿围城、城在林中、林在城中、林城交融”生态景观。中心城区重点抓好龙王山、鲤鱼山、天柱山、大庙山绿化造林,继续开展周边山体绿化、汉江绿化治理、市区单位绿化帮扶。各县区着重建好城周生态景观带,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防护隔离带,恢复城周建筑材料场、砖场、道路边坡、废弃生产基地和过渡建筑工地等植被,城周农户宅旁实施庭院绿化,布局城周森林公园、文化基地和建设郊野森林文化体系。全市完成城周森林屏障建设1万公顷,将城周山水风景多点引入城市。

(十)加快建设城市公共绿地。合理布局综合性公园、区域性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居住区游园等城市公园,中心城区新建公园479.7公顷。全市建成公园967.3公顷。加快游园、广场、生态停车场、街旁绿地、转盘绿地、道路节点绿地建设,中心城区新建城市绿岛30.4公顷,全市建成城市绿岛106.37公顷。新建和改造提升城市道路、水系、高压森林廊道,中心城区新建森林廊道602.1公顷,全市建成森林廊道951.28公顷。积极采取造园增绿、见缝插绿、拆墙透绿、屋顶绿化等多种形式,大力推进单位及居住区绿化。城市公共绿地要突出植物造景,融入文化背景,并不断提高服务半径。

(十一)积极打造城市森林廊道。按照绿化层次丰富、生态功能显著、景观效果突出的要求,着力建好江河、库塘、渠道等水岸绿化,全市建设水系森林廊道4193公顷,其中江河防护林3651公顷、水库防护林542公顷,再现绿树成荫、碧水长流景象。扎实抓好高速公路风景带、国省道及铁路流动景观线、县镇村公路绿化带建设,大力构筑绿色林荫通道,并注重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的结合与协调,全市建设道路森林生态廊道13558公顷,努力形成错落有致、层次分明、色彩丰富的绿化效果,营造“人在树中走、车在林中行”的优美环境。

(十二)扎实推进村镇山地造林。对城市森林和森林廊道以外广大区域,重点实施低效林改造、农田林网、水源涵养林和荒山绿化、森林抚育、封山育林六大工程建设,总面积12.22万公顷,其中新造林22900公顷。采取生态经济型、生态景观型、生态园林型等多种模式推进镇村造林绿化,把能栽树的地方都栽上树,让能绿的地方都绿起来。全市乡镇绿化造林4357公顷,其中26个重点镇营造镇周风景林890公顷、建设场镇绿地1502公顷,131个一般镇营造镇周风景林1310公顷、建设场镇森林655公顷,同时搞好村庄“四旁”和庭院绿化。

(十三)大力发展森林生态产业。加快山林经济发展,突出花卉苗木、林下种养、富硒茶饮、特色林果、蚕桑丝绸、山林休闲旅游等生态友好型产业,着力构建循环产业体系,推动将生态环境向生态经济和生态文明优势转变。充分运用现代企业经营理念和工业生产组织方式,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壮大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条,注重品牌建设,提升产品附加值,推动山林经济由种养型向加工和市场销售型转型。全市新建和改造经济林13.3万公顷、生物质能源林3.46万公顷、苗木基地3400公顷、发展林下种植50000公顷和林下养殖200户。

(十四)努力培育森林生态文化。充分利用安康独特自然景观和森林景观,运用各种现代技术手段,深入挖掘人文历史和民俗文化,大力弘扬茶文化、蚕桑文化、山水文化、古树名木文化、盆景奇石文化,重点围绕古树名木和珍稀动物保护与繁育、城市森林文化主题公园、森林文化博物馆、森林文化体验中心、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森林影视剧和森林文化出版物及工艺品建设,积极开展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植物园等生态文化载体建设和系列纪念、节庆、宣传展览等生态文化活动,着力构建森林文化体系,力促城市自然与人文相互交融。

四、保障措施

(十五)加强领导、强力推进。市委、市政府成立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挥部,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总指挥,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分管双创、林业工作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双创办,全面负责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的组织实施。市直重点职能部门、各县区、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示范区、各重点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上手,负起第一责任。要制定周密细致的工作实施方案,抓好本县区本单位本系统的创森工作。

(十六)健全机制、激发活力。建立健全创森责任制,县区、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以及市林业、规划、住建、交通、水利、文广、旅游、扶贫、供电、教育等部门是创森工作主体,要履职尽责,齐抓共管,打总体战。建立健全多元投入机制,充分发挥投融资平台的作用,通过争取上级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吸纳民间资本、扩大信贷规模等措施,多渠道筹集和解决创森资金。建立健全考核奖励机制,实行奖勤罚懒、重奖重罚政策,充分调动和激发各级各部门的创造活力。

(十七)广泛宣传、深入发动。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宣传主渠道作用,开设专栏、专版、专题报道,大张旗鼓做好宣传工作,大力倡导生态文明理念,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教育和动员广大干部群众齐心协力投入创森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动员,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富有成效的形式和办法,多渠道、多层次地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最大限度地激发和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创建森林城市工作的积极性,形成人人了解创森、关心创森、支持创森、参与创森的浓厚氛围。

(十八)强化督查、严格考核。采取市双创办经常性督查指导,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定期视察,以及媒体、社会监督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创森工作检查督办。要敢抓敢管,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确保每项任务、每个环节责任到人、落实到位。要制定科学考核办法,对创森进行跟踪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把创森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创建任务完成好的予以表彰奖励,对不能按时完成创建任务的要限期整改和黄牌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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