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无障碍 本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林业局 > 专题专栏 >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 正文内容

市林业局安排全市林业系统创森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5-06-09 09:30作者:

近日,市林业局发出通知,对全市林业系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作出部署。68日,市林业局又召开市直林业系统创森档案收集整理工作会议,对市本级林业系统创森档案收集整理工作进行专门安排。

通知和会议要求:全市林业系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创森档案资料工作,各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到档案资料整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全面做好基础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归档、立卷工作,确保达到国家森林城市的档案资料验收标准;要明确档案资料工作的基本要求,明确工作重点,明确时间要求,明确质量要求,明确专人负责;要对档案资料工作实行问责追责制度,市林业局在创森工作中将继续严格执行双创的有关工作和纪律规定,在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上实行“谁丢分,谁负责”的问责追责制度。

通知和会议明确落实了各县区林业局、市局各科室、各局属单位承担的31大项创森指标档案收集整理范围和标准,要求各单位于8月底以前上报2011-2014年度资料,2015年年底前上报2015年度资料。

局创森办将在7月上旬组织开展一次创森档案收集整理工作专项督查。

 

主办单位:安康市林业局 技术支持:安康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5-3213118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1006714号 网站标识码:6109000037 陕公网安备 610902020000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