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强化林业生态体系建设,加大对林业生产的支持和保护力度,石泉县为全县100.54万亩生态公益林森林购买保险,保费总额201.8万元,投保金额5亿元。这是继2013年起,石泉县连续第三年为全县公益林森林购买保险。
根据国家政策性森林保险有关规定,保险费率为每亩2元,保险金额每亩500元。在保险期内,因火灾、暴雨、洪水、泥石流、冰雹、霜冻、病虫害等自然灾害造成保险林木流失、被掩埋、折断、倒伏或者死亡,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负责赔偿,最高赔偿金额达到每亩500元。
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逐步改善,森林覆盖率逐年提高,森林防火形势愈发严峻、森林病虫害也越来越严重,对森林资源造成巨大破坏,为公益林森林购买保险将有效防范林业经营风险,增强林农抵御林业灾害的能力,对推进现代林业产业建设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