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表彰全国绿化模范
单位和颁发全国绿化奖章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绿化委员会,各有关部门(系统)绿化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绿化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绿化委员会:
为进一步调动各地区、各部门(系统)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国土绿化建设的积极性,加快国土绿化步伐,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全国绿化委员会决定,对在国土绿化事业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城市(区)、县(市、区、旗)、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授予北京市昌平区等27个城市(区),河北省肥乡县等118个县(市、区、旗),北京市通州区大运河森林公园等243个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附件1);向禇玉红等929名同志颁发全国绿化奖章(附件2)。
希望获得荣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积极投身国土绿化事业,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各地区、各部门(系统)要广泛宣传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进一步加大造林绿化工作力度,全力组织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全面提升国土绿化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更好的生态条件。
附件:1.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名单
2.全国绿化奖章获得者名单
全国绿化委员会
2016年2月29日
1、 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名单
县(区):紫阳县
单位: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全国绿化奖章获得者名单
杨大洲 安康市林业局造林科科长
潘登云 (女) 白河县长防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