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绿化委员会,市直各工作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安各单位,安康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恒口示范区管委会:
今年是我市奋力冲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的关键之年。为广泛动员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安康大绿化行动,顺利实现创森目标,夯实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的林业生态基础,现就2017年全市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国土绿化的系列重要讲话,认真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作出的“追赶超越,绿色崛起,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的战略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国土增绿、农民增收、林业增效为目标,大力开展重点区域植树造林,着力推进身边增绿,迅速掀起绿化安康大行动,助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持续改善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做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国务院《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实施办法》规定:“义务植树的适龄人口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均应承担义务植树的任务,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5棵”。据统计,我市义务植树的适龄人口为160万人(不含长期外出人员),按尽责率90%计算,全市全年应有144万人参加义务植树,建义务植树基地25个,植树750万株,人均植树5株以上。全市造林绿化总的目标任务是50万亩,其中重点区域人工造林5万亩。义务植树的主要任务:
(一)城镇绿化:完成机关单位植树20万株(乔木),公共绿化场所移栽大规格苗木1800棵,小区绿化10万平方米,屋顶绿化5万平方米,在街头、路口、广场等建园林小品120个,居民种养花草100万盆(株)。
(二)农村绿化:完成公路铁路沿线绿化200公里,库塘堤坝绿化20处,集镇(含周边山体)绿化1. 5万亩,新村社区绿化12万平方米,家庭院落绿化200万株(盆)。
(三)创森工作:全市创建评选绿化示范家庭2100户,举办各类生态文化活动30场次,每个县建成1处青少年森林体验基地并积极开展活动。全市及各县区确保在6月底前创森的40大项42小项指标全部达标,迎接省级核查和国家验收。
三、工作重点
全市全民义务植树,要突出抓好五项工作:
(一)全面实施项目带动。要加强新一轮退耕还林、二期天保、长江防护林、造林补贴试点、“三化一片林”、重点区域绿化、森林抚育等林业生态项目建设,从规划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招标验收等环节入手,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制,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严把“坑、苗、水、土、管”关键技术环节,确保全年造林绿化目标任务顺利超额完成。
(二)突出重点区域绿化。今年要继续把中心城市、县城及周边山体、水岸、出入口、镇村社区、交通道路沿线、居民小区、机关单位和居民庭院作为义务植树重点。中心城区和九个县城要科学布局建设各类公园、游园、绿岛等,推进住宅小区绿化美化;高速公路、国省干道、旅游专线、铁路和县乡道路的绿化,要下气力治理可视范围的裸露山体,对一些路段树木植被的人为损毁和缺苗断行及时进行补植补栽,着力提高道路两旁绿化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要继续坚持“政府引导、项目支持、部门帮扶、群众投劳”的推进机制,深入推进汉江绿化治理二期工程,抓好江河、库塘、渠道等水系绿化建设;要因地制宜搞好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四旁”绿化,加强镇村绿地建设和庭院绿化。
(三))大力倡导立体绿化。针对城镇绿化用地紧缺的实际,各级人民政府和城镇规划部门从今年起,要严格把好新建筑(特别是新建小区)绿化的规划、审批和监管关口,凡绿化面积不达标而又无立体绿化方案的建筑设计不予批准。市县区绿化管理部门和镇办人民政府要指导已建成的居住小区和机关单位、厂矿、民居建筑实施立体绿化。各级绿化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立体绿化,对单位和庭院的立体绿化给予指导,安排一定的资金给予扶持,积极倡导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栽植攀缘植物绿化墙面、围栏、护坡,对屋顶实施防渗处理,栽植花草树木,增加绿化总量,提高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四)深入开展绿化进万家。要继续在城镇社区和移民搬迁安置小区广泛深入地开展“绿化进万家” 评选推荐活动,每个县(区)绿化委员会要评选表彰200户县(区)级“绿化示范家庭”,市绿化委员会从县区评比推荐的“绿化示范家庭”中表彰200户市级“绿化示范家庭”。各机关单位、学校医院、厂矿企业、镇办社区、物业公司等要广泛发动职工、市民、住户参加植树、种养花草活动和参与“绿化示范家庭”评选活动,搞好院落、走廊、阳台、屋顶绿化,积极改善工作、生产、居住环境。确保城镇家庭养花人均1.5盆以上,户均5盆以上,绿化进万家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五)高度重视幼林管护。近几年组织实施的义务植树和人工造林都是尚未郁被的幼林,一些绿化地块管护责任不落实,管护措施不到位,存在幼苗幼树任其荒芜、绿化治理前功尽弃的突出问题。这一问题必须引起绿化管理机构、建设部门、管护单位和镇办村组的高度重视,要按照职责分工,搞好组织发动,利用植树造林的大好时机,迅速有效地开展管护工作,切实巩固绿化成果。承担中心城市城周绿化帮扶工作的市区各单位要在植树周、植树月期间组织干部职工到绿化点开展补植、扩盘、除草、修枝、防虫、施肥和浇水,确保按期达到绿化质量要求。各级和其他单位也要抓好近几年义务植树点和城镇周边绿化的管护工作。
四、活动安排
我市分别在春秋两季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各分三个阶段:
(一) 动员部署阶段(春季2月3日-2月28日,秋季8月1日-8月30日)。各级绿化委员会、市级绿化职能部门和镇办要制定义务植树活动方案,深入广泛地开展宣传发动,及时分解任务,夯实工作责任,落实集中植树的地点,搞好规划设计,组织好苗木调运等。市上和各县区及各镇办都要分别确定1-3个规模较大的集中植树点。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及驻军领导要带头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林业、住建、水利、交通、民政等部门也要确定植树点。共青团、妇联、镇办、军队、学校、厂(场)矿企业等也要认真组织好爱绿植绿、美化家园活动。县区和市级职能部门的春秋两季义务植树实施方案分别于3月1日和8月1日前报市绿委办。
(二)义务植树阶段(春季3月1日-4月5日,秋季9月1日-10月30日)。市直各单位和各县区、各镇办要有计划地动员组织干部群众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各级林业、住建、水利、交通、民政等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苗木准备和技术指导工作,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开展植树增绿活动,中心城市、各县区要组织党政军几大班子领导和机关干部到集中植树点参加植树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春季4月6日-4月30日,秋季11月1日-12月15日)。植树结束后,各县区、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自查工作,查漏补缺。各县区绿化委员会和安康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恒口示范区管委会要组成督察组,对各单位义务植树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上报市绿委办。
五、组织形式
全民义务植树采取属地管理的办法,由各级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及镇(办)统一安排部署,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林业、住建、水利、交通、民政等部门和安康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恒口示范区管委会都要认真组织抓好职能范围的绿化造林工作;共青团、妇联负责组织发动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开展义务认建、认养、认管公共绿地、绿化树木、古树名木等活动。承担有造林绿化点、林业园区和茶园包抓帮扶任务的市、县区直及中省驻地单位,要落实本单位干部职工到包抓点开展补植造林和幼林管护工作;没有承担包抓帮扶任务的市、县区直及中省驻地单位,由所在地的镇(办)负责落实义务植树点和组织植树活动。
农村居民义务植树,由各镇(办)政府、村民委员会牵头组织,动员群众在房前屋后、村庄路旁开展义务植树,发展庭院经济,绿化美化家园。
城镇居民义务植树,由市、县区住建局统一安排,镇办、社区组织实施,居民广泛参与植绿种花、绿化美化庭院。安康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恒口示范区的义务植树由管委会组织实施。
六、强化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开展义务植树、绿化安康大地是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的重要抓手,各级各部门要把义务植树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领导带头、全民参与,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提高干部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各级绿化主管机构要在组织抓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工作,努力提高公民义务尽责率的同时,针对当前集中连片大面积宜林地越来越少,义务植树点选点难的新形势,倡导、鼓励探索公民尽责的新模式,积极探索义务植树新模式,创新义务植树活动的组织机制和尽责方式,采取企业出资、冠名赞助、股份造林、个人冠名等多种方式,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植树造林。大力弘扬植绿、护绿、爱绿的文明新风,加强纪念林基地建设。扎实推行公民个人或集体承包管护一片林、养护一处绿地或者认管几棵树的活动,按照国家全民义务植树条例规定折算公民尽责任务。
各县区绿化委员会要加强对全民义务植树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要落实法定植树人数,层层分解任务,把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责任到单位,任务到人头。要建立健全绿化管护责任制和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实行包栽、包活、包成林。
(二) 广泛宣传动员,掀起绿化热潮。春秋季“植树周”、“植树月”期间,市、县区绿委办及新闻媒体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标语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植树造林的公益性、社会性和全民性,宣传全国人大《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和市委、市政府作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重大部署,对城乡绿化造林新动态和典型集中报道,营造人人自觉参与植树造林的良好氛围,以此带动全社会、全民开展植树周、植树月活动,迅速掀起全民义务植树热潮。
(三)提高造林质量,确保施工安全。各有关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实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职责,搞好规划设计、整地挖坑、苗木调运、技术指导和检查验收等,不论是集中连片造林或是零星植树,都必须坚持质量第一,做到挖大坑栽大苗壮苗,栽优质苗,开展高标准造林,提高造林质量,确保种一棵、活一棵、成材一棵。各部门、各单位要始终把安全施工放在第一位,参与植树的人员要注意安全,听从指挥,杜绝义务植树活动中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落实奖惩机制,树立绿化典型。各级要把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纳入对县区、部门、镇办年终创森考核内容一并进行,制定可行的考核办法,实行奖惩挂钩。春、秋季义务植树结束后,各级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检查,认真完善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对造林合格单位签发义务植树登记卡,对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典型事迹进行通报表彰。市绿化办将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对于没有完成义务植树任务或者谎报、虚报绿化成绩的单位,追究领导责任;对于不积极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或者不积极履行植树义务的单位,要责令其采取措施,限期完成义务植树任务,并予以通报批评。督查、验收结果纳入对县区和单位的年度造林绿化目标和年度双创目标一并考核。
安康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