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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康中心城市迎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验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5 09:57作者:

汉滨区双创指挥部,市委及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各单位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城区各片区双创指挥部:
    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即将迎来国家验收。为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确保顺利通过验收,现将《安康中心城市迎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验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康市双创指挥部办公室
                                     201754


安康中心城市迎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验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考核验收在即。针对今年4月创森省级综合评定反馈的创森宣传氛围不浓、创森知晓率低、新闻媒体创森宣传资料少等问题,现就安康中心城市迎接创森验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努力营造全市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的浓厚氛围,使市民对创森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分别达到90%以上,确保顺利通过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验收。
    二、宣传重点
    1、创森的意义、目标任务、相关知识,增强广大市民对创森的认同感、归属感、荣誉感。
    2、创森重点工作、重点工程推进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以及取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三大效益”。
    3、创森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迹,社会各界对创森的意见建议等。
    4、宣传生态文明、生态安全,提升市民绿化意识和创森知晓率,形成全社会关注城市森林、热心护绿植绿、参与森林体验、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方式
   (一)新闻媒体宣传
    1、安康日报社、安康电视台、安康广播电台集中报道创森工作。一要围绕我市创森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和经验做法,策划组织“森林城市美安康”(对创森重点部门、迎检示范点进行采访报道,展示创森成果)、“森林安康伴我行”(市教育局负责提供中小学创森征文、演讲获奖作品)和“创森路上”(市双创办综合协调组根据各县区、各部门、各片区上报的信息,每天选送1篇以上创森稿件)等专题栏目,全方位、多角度反映我市创森工作。二是开办“创森知识人人知”栏目,高密度刊播通俗易懂的创森知识和创森标语。三是安康电视台各频道每天至少播放1次创森专题片《秦巴明珠 森林安康》,负责管理的户外大型电子屏每天至少滚动播放3次创森专题片。四是各媒体安排专人收集整理创森宣传资料,在考核验收前提供备查。
    2、在《绿色时报》头版刊发1篇反映我市创森工作的稿件。(市双创办综合协调组负责组稿)
    3、市政府网站、安康新闻网、安康双创信息网及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网站要开设醒目的“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专栏,及时上传创森工作动态、创森知识、创森标语以及创森心得感悟文章,每天至少上传1篇稿件。
    4、市双创办微信公众号认真采编创森工作动态、创森知识、创森标语以及创森心得感悟文章,每天至少推送1条图文并茂的信息。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组织干部职工关注双创微信公众号,通过朋友圈及时转载创森信息和创森知识。
   (二)户外广告宣传
    1、门头LED电子显示屏宣传。由各片区双创办负责督促沿街单位、商户门头LED电子显示屏每天滚动播放市双创办统一发布的创森标语2条以上。各片区将此项工作纳入日常巡查工作内容,做到街不漏户、户不漏屏。对不按要求播放创森宣传标语,经片区工作人员督促拒不落实的,由各片区登记上报市双创办综合协调组。汉滨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按照上述要求对管辖范围内的单位、商户门头LED电子显示屏宣传进行督促落实。
    2、公共场所大型电子显示屏宣传。由市住建局负责督促沿街各单位、商户大型电子显示屏,市司法局、市体育局等相关责任单位负责督促管理范围内的户外大型电子显示屏,每天至少播放1次创森专题片《秦巴明珠 森林安康》,滚动播放3条以上图文并茂的创森宣传标语(内容由市双创办综合协调组提供)。汉滨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按照上述要求对管辖范围内的单位、商户公共场所大型电子显示屏宣传进行督促落实。
    3、车载公益广告宣传。由市交通局负责督促公交车、出租车利用车体开展创森宣传,要求公交车体有1条以上固定创森标语,车内电子显示屏每天滚动播放3条以上图文并茂的创森宣传标语,出租车LED电子显示屏每天滚动播放创森标语3条以上。
    4、户外广告牌和宣传栏宣传。由市规划局负责督促城区各建筑工地对现有围档和文化墙进行摸排,集中更新市双创办统一发布、图文并茂的创森宣传标语。由市住建局负责,对城市出入口、公园广场、迎验线路和点位创森公益广告牌和宣传栏进行摸排,突出创森迎验,对破损陈旧的及时更换,醒目位置缺少创森广告牌或宣传栏的要迅速增设,城区公园和街头绿化小品树木标识标牌及爱绿护绿提示牌数量少的要继续增设;公交站台LED屏每天至少滚动播出3条以上创森标语、广告牌至少有1块图文并茂的创森宣传标语,公共自行车站点至少设置1处创森宣传牌或宣传栏。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对照市双创办《关于印发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省级综合评定中心城区迎验点位及线路的通知》(安创办字[2017]37)确定的各创森迎验点位都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置创森标语和创森宣传栏。市双创办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提出了中心城市江南城区及滨江大道、黄沟路等重点区域强化创森广告宣传任务(见附件《中心城市重点区域强化创森广告宣传任务清单》),汉滨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也要结合实际确定强化辖区范围内创森户外宣传的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特别是创森迎验点位、线路及重点镇的创森户外宣传。
    5、设置灯杆公益广告。由市住建局负责,选择中心城市创森迎验必经路段设置路灯杆创森广告,打造34条创森公益广告一条街。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打造12条创森公益广告一条街。
    6、短信广告投放。由市工信局和安康移动公司、安康联通公司、安康电信公司负责,从5月上旬开始至国家验收期间,向中心城市所有手机用户发送以创森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创森短信,提高知晓率(内容由市双创办综合协调组统一提供)
根据创森冲刺迎验宣传工作需要,请按重新拟制的户外广告宣传标语(附件2)予以更新。
    (三)主题活动宣传
    1、开展创森知识宣讲。由市教育局负责,在安康中心城市各大中小学组织开展创森知识进校园、进课堂活动,在学生及家长中广泛普及创森知识。汉滨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要集中组织开展创森知识到镇办、进社区,重点深入迎验线路和点位周边群众,宣讲创森知识、发放宣传折页、开展问卷调查,大幅度提升干部群众创森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
    2、举办创森知识竞赛。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林业局配合,组织开展全市创森知识竞赛答题活动。
    3、深化“绿化进万家”活动。由汉滨区政府负责,继续深化绿化进万家活动,通过开展“绿化示范家庭(单位)评选”等活动,发动单位、市民植绿护绿、美化家园。对龙窝街等示范点要继续深化,做成精品示范街。
    四、工作要求
    1、深化认识,加强领导。搞好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是当前创森工作的重点,直接影响创森验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各片区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确保在515日前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到位。
    2、抓住关键,确保实效。围绕冲刺迎验目标,注意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工作和重点人群及重点时间节点的宣传教育、创森知识普及,迅速掀起创森宣传教育工作热潮,取得良好实效。
    3、完善资料,建好档案。各宣传教育重点责任单位要针对宣传教育档案资料不完善的问题,迅速落实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创森宣传教育工作专档,供考核验收备查。
    4、强化督查,形成合力。各牵头单位要加强对创森冲刺迎验宣传教育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按时高效落实。市双创办将于515日起组织进行宣传教育工作集中督查,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实施督办问责。

主办单位:安康市林业局 联系电话:0915-321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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