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林业局党委印发《关于加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指导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市直林业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提出到2021年,市直林业系统各单位全部创建为文明单位。
意见指出,市直林业系统各单位要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全民思想道德建设,建立诚信机关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一是坚持创建工作标准化、制度化、常态化,按照环境优美、员工素质优良、工作业绩突出的要求,深化文明单位创建。二是开展身边好人、最美林业人、文明科室、文明员工、道德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学习评比活动,培育和选树先进典型。三是开展“晒家庭幸福生活、议良好文明家风、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活动,评选“最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好妯娌”。
意见强调,市直林业系统各单位要不断丰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载体。一是依托“志愿云”服务管理系统,建立志愿服务基地,培育志愿服务品牌,以关爱他人、奉献社会为重点,广泛开展敬老救孤、社区服务、科技宣传、义务植树、义务清扫、文明交通、综治宣传、治安巡逻等志愿服务活动。二是切实抓好对口帮扶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动新民风、新风尚在农村落地生根。三是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和中国文化。四是发挥林业行业特色,通过创建品牌、彰显品牌、放大品牌,推进市直林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持久、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