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泉县林业局接到后柳镇农综站电话,称该镇街道社区居民谢某发现一只疑似是老鹰的动物掉落在河边,得知此情况后,县林业局立即派专人赶到现场。
工作人员到现场初步辨认,该鸟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游隼,随即对其进行了全身检查,并未发现明显外伤,但由于它无法自主飞翔,便将其送往县林业局进行进一步救助,并视体力恢复情况择日将其放生。经了解,后柳镇居民谢某晚上8点左右在河边钓鱼,一只鸟坠落在他前面,便好奇的过去看,发现这只鸟嘴部呈弯钩状,锋利的爪子,黝黑的翅膀,看起来是像一只老鹰,以为它受了伤,便拨打了报警电话。
随着我县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加强,生物多样性明显改善,野生动物数量不断增多,石泉县林业局在此呼吁广大群众,如遇到受伤野生动物,应及时联系当地公安机关或林业主管部门,进行科学有效的救助。同时,每一位公民都有保护野生动物的责任,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将依法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