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康市林业局、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局、应急管理局等十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加强野猪危害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安康市野猪危害防控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铺开。
《通知》指出,近年来,秦巴山区森林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各类野生动物、特别是野猪种群数量呈恢复性增长,野猪危害农林作物和人畜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出发,科学有序开展野猪危害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一要夯实防控责任。各级政府要切实肩负起野猪危害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将野猪危害防控工作纳入林长制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系统思维,谋求科学方法,稳步有序推进野猪危害防控工作。二要依法开展猎捕。组织开展野猪集中分布区、种群密度、危害情况调查摸底,制定科学防控方案,组建专业狩猎队伍,有计划地开展野猪猎捕,降低种群数量,减少野猪危害。三要建立保险补偿机制。相关单位和机构要认真落实野猪致害补偿制度,将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纳入农业保险和商业保险范畴,确保受损群众及时得到相应补偿,防止因损致贫、返贫。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按照职责分工抓好野猪危害防控。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新媒体加大野猪危害防控工作宣传,努力营造防控野猪危害和保护野生动物相协调的良好氛围。
截至目前,我市汉滨、石泉、宁陕、岚皋、镇坪、白河等6县区已成立狩猎队22个,十县(市、区)野猪危害商业保险机制已全面建立,今年以来,全市共猎捕野猪639头,完成商业保险理赔195.65万元,全市范围内野猪伤人和毁坏农林作物事件与往年相比明显减少,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