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无障碍 本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林业局 > 要闻动态 > 林业动态 > 正文内容

省林业局调研督导我市封山禁牧工作

发布时间:2023-03-27 18:06作者:李卫军

3月21日-24日,省林业局封山禁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调研组对我市封山禁牧工作情况开展调研督导,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斌及市退耕还林工作站有关人员陪同调研。

调研组先后深入到我市汉滨区双龙镇强军生态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平头山洪飞畜牧生态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岚皋县四季镇四季河苍水饮用水源地地封山禁牧区、石门镇大河村进行实地检查。随后,召开了座谈会,听取市、县、区在封山禁牧政策落实等方面的工作汇报。

调研督导组对我市封山禁牧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封山禁牧是巩固造林成果、促进新造林和未成林地林木生长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我省林长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封山禁牧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要广泛宣传,要在封山禁牧重点区域设置固定的宣传碑牌,结合护林防火、法制宣传、科技下乡等活动平台发放宣传册、短信、微信等,大力宣传封山禁牧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是落实管护责任,要加强护林员管护责任制的落实工作,明确管护职责,同时要作为绩效指标纳入对护林员的年终考核;四是健全档案资料,要将档案资料建立到镇村一级,要分类管理分类建档,工作推进有迹可查,尤其是养殖场要做到一企一档。

刘斌强调,一要认真落实调研督导组提出的工作要求,针对自身短板积极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二要理清思路,坚持发展与保护相结合,要将资源保护要放在首位,尤其自然保护区、新造林地、养殖重点区域等应实行精细化管理。三要加强《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进一步夯实县、镇、村各级林长的责任,落实好护林员工作职责。四是加强市对县考核管理,突出实效性和差异化,设置科学合理、有操作性的考核分值,加强日常工作的检查指导,定期调度通报。

主办单位:安康市林业局 联系电话:0915-3213118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1006714号-1 网站标识码:6109000037 陕公网安备 610902020000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