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天然林保护中心野生动物救助站救助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陕西宏盛祥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安康市天然林保护中心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安康市天然林保护中心野生动物救助站救助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康市天然林保护中心野生动物救助站救助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HSXD2023-AK-008
三、采购人名称:安康市天然林保护中心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西路120号
联系人:周利平 联系电话:1399152449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宏盛祥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金州国际城7-2-403室
联系人:米 红 联系方式:18709159121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采购内容:安康市天然林保护中心野生动物救助站救助设备采购
2、项目用途:用于安康市天然林保护中心野生动物救助站
3、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4、采购预算:29.90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满足以下要求:
1、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3、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3年04月10日至2023年04月12日
(每天9:00-12:00,14:00-17:00);
2、发售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金洲国际城7-2-403室;
3、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注: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套加盖原色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8日14:30前
2、谈判时间:2023年04月18日14:30
3、谈判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金洲国际城7-2-403室
陕西宏盛祥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