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林业局 关于转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 (2022年版)》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120154/2023-0093 | 公开目录: | 普发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林业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林字〔2022〕316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10月1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10-11 16:13 |
现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 (2022年版)的通知》(林生发〔2022〕9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切实做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技术标准,认真监测普查。
各县(市、区)林业局、恒口示范区社会保障与农技服务中心、陕西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扎实做好辖区日常监测和专项普查工作。一要做好日常监测。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疫情日常监测,每月对辖区范围松林至少开展一次常态化巡查,重点区域应加大巡查频次,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报告疫情。二要开展专项普查。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专项普查工作,于每年的5-6月和9-10月分别开展春季和秋季专项普查,切实做到普查区域全覆盖。三要严把统计标准。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普查新的统计标准和要求,疫情小班数量中不包含实现无疫情的小班数量,疫情发生面积以小班为单位进行统计且不包含实现无疫情的面积。
二、规范除治利用,科学有效防控。
一要做好疫木清理除治。按照省林业局要求,为确保疫木除治成效,所有松材线虫病发生县(市、区)开展疫木除治清理时,伐桩均须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处理。二要严格疫木处置利用。严格执行《陕西省松材线虫病疫木处置利用管理办法》(陕林治发[2021]112号)相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疫木管理,严防疫情传播蔓延。三要科学编制年度防治方案。各县级疫情发生区要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版)》要求,科学制定松材线虫病年度防治方案(编写式样见防治技术方案附件4),报经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林业局审定后方可组织实施。
三、加强档案管理,做好成效监测。
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 (2022年版)》要求,及时收集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档案资料,松材线虫病拔除疫点、疫区档案资料以及当年实现无疫情档案资料等,分门别类建立规范完善的疫情防控工作档案。要加强对实现无疫情疫点、疫区和拔除疫点、疫区的监测和调查,建立完善的防控成效档案资料。拔除疫区或疫点内连续两年的松树取样检测无松材线虫,且媒介昆虫虫体取样检测无松材线虫。实现无疫情疫区或疫点内当年松树取样检测无松材线虫,且媒介昆虫虫体取样检测无松材线虫。
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2022年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报告及附表于2022年11月3日前以正式文件报市林业局。各疫情发生县(市、区)2023年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于2022年12月10日前报市林业局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