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林业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 ||
索引号 | 016120154/2023-0133 | 公开目录: | 普发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林业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林字〔2023〕237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7月27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7-27 15:46 |
今年以来,全市林业工作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中、省林业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部署安排,紧紧围绕“高质量建设生态美绿的安康林业”主题,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2023上半年主要工作成效及措施
(一)生态修复和国土绿化深入开展。一是加快推进科学绿化。制定下发了《关于科学开展春季营造林工作的通知》《关于扎实做好2023年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的通知》等,对全市营造林工作进行了系统安排部署,依托秦岭中段(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等林业重点工程项目,紧抓春季植树造林黄金时节,科学开展国土绿化,着力提升森林质量,上半年完成营造林34.74万亩。二是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3月12日植树节当天,市委书记武文罡到汉滨区石梯镇参加义务植树活动,以实际行动号召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植树造林工作,各县(市、区)积极响应号召,领导干部带头,集中示范带动,组织辖区群众掀起义务植树热潮。市共青团、市妇联、市诗词协会充分发挥特色,分别建设青年林、巾帼林、诗歌林,积极动员开展“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策划上线义务植树项目12个;动员倡导向“森林安康 绿色空港”线上项目捐资履行义务植树,目前该项目累计超过2万人参与,捐资77万余元。2023年上半年完成义务植树638万株。三是严格实施封山禁牧。将封山禁牧融入林业常态化工作,大力宣传封山禁牧相关政策规定,增进全社会对封山禁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自觉遵守封山禁牧规定意识。
(二)森林资源管理全面加强。一是林长制全面落地落实。制定印发了《安康市2023林长制工作要点》《安康市林长制绩效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提请双总林长审核签发了《安康市总林长令》(1号、2号)。严格执行林长巡林工作制度,向市级林长制成员单位印发了《关于提醒并协助市级林长开展巡林工作的函》。截至目前,全市各级林长开展巡林8.7万次,签发各级总林长令11次,召开各级总林长会议9次,设立公示牌1850个。及时总结安康市林长制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媒体对我市“林长制+”为高质量建设生态美绿的安康林业护航添彩进行宣传报导。二是森林资源管理持续强化。组织开展了秦岭五乱整治,按期完成了全市污染防治提标升级、钒材储能产业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白石河流域污染治理等阶段性工作任务。制发了《安康市严厉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推进工作,畅通信访举报通道,全面梳理卫星遥感判读图斑、日常监管、舆情反映、群众举报线索,清理纠正违法违规政策文件。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2023年上半年,我市共发生各类林业行政案件57起,其中滥伐林木5起;毁坏森林、林木3起;违法使用林地24起;非法收购、加工、运输木材1起;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2起;违反森林防火法规20起;违反野生植物保护管理法规1起;其他案件1起。三是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总体平稳。严格落实“三到山头责任制”,修订印发了《安康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有力夯实了各级、各部门防火责任。今年春季,受干旱少雨天气影响,我市森林火险气象等级持续高位运行,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我们坚决扛牢“防”的主体责任,调集一切力量下沉镇、村、组,坚决管住火源,管住重点群众,守住森林防火的第一道防线,对重要山口、重要地段、重要节点24小时值守盯防,遏制了重大森林(草原)火灾事故的发生。“夯实三个责任、建强一支队伍、实现一个到位”的经验受到省林业局肯定。四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成效明显。全面落实2023年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年度防治目标任务,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狠抓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开展春季普查和检疫执法,全面完成了去冬今春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任务,全市共伐除销毁枯死松树31万余株,拔除1个县级疫区、9个松材线虫病镇级疫点,另有8个镇级疫点实现无疫情目标,全市疫情发生面积由27.48万亩降至26.82万亩,镇级疫点由80个减少到71个。
(三)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管理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夯实年度自然保护地监管工作责任。为加强全市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印发了《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地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和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年度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全力做好地方民生项目服务工作。完成了安康混合式抽水蓄能项目占用风景名胜区相关资料的审核上报工作,并加强与省林业局业务处室衔接,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配合完成了安张铁路涉及汉滨、平利、镇坪县境内自然保护地相关资料的整理报送工作。三是配合做好秦岭国家公园设立相关工作。认真履行推进秦岭国家公园安康市工作专班办公室职责,组织宁陕县进一步核实了秦岭国家公园设立范围涉及镇村情况,完成了秦岭国家公园设立范围涉及宁陕县3镇5村共92.92亩集体人工商品林统一管理意向书签订工作,并书面上报省林业局;完成了市政协关于做好“推进秦岭国家公园建设”调研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四是按照省林业局安排,完成了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印证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四)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持续加强。一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林区普及禁猎期、禁猎区、禁用猎捕工具等知识。组织开展了安康市第42届“爱鸟周”和第10届“世界野生动植物日”集中宣传活动,成功举办“精灵舞动心仪安康”鸟类摄影大赛。二是做好野生动物救助工作。今年以来,接到群众求助电话30起,救助受伤、受困、生病野生动物30只,其中猫头鹰17只、猪獾1只、白鹭等三有保护动物12只。三是深入开展执法行动。联合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2023 网盾行动”和“2023清风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509车次、执法人员1077人次,监督检查互联网和寄递企业173家、商户738家,查办野生动植物案件3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3人,收缴野生动植物制品2件336.74千克,收缴非法猎具2套。四是狠抓野猪危害防控。今年以来,组织各县(市、区)加大野猪危害防控知识宣传,开展野猪种群分布、数量以及危害情况调查统计,积极推进野生动物致害商业保险补偿机制,争取项目支撑,为防控野猪危害提供资金支持,最大限度减少群众损失。截至目前,全市共猎捕野猪64头(3、4月为禁猎期)。五是加强疫源疫病监测。充分发挥3个省级监测站和8个市级监测站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能力,加大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栖息地等重要区域监测巡查,严格执行日报告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上半年,各监测站点共上报监测信息500余条,未发生野生动物疫情。
(五)林业各项改革深入推进。认真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围绕放活集体林地经营权,进一步规范林权管理,积极为农民提供林权流转、林权抵押以及政策性森林保险等服务工作。一是对全市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摸底;二是指导、督促有关县区按照中省自然资源和林业部门的要求,完成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工作;三是联合市财政局等部门印发了《2023年安康市农业保险实施方案》,及时将2023年中央和省级补贴的森林保险规模计划下达到各县(市、区),落实投保森林保险2002.76万亩(其中中央险种公益林1691万亩、商品林299.76万亩,省级险种核桃12万亩);四是认真做好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查统计工作,耐心细致做好群众信访接待并积极落实群众信访反映事项。上半年全市新增流转林地1.51万亩,累计流转林地325.75万亩,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金额14429万元,进一步巩固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
(六)林业助力乡村振兴持续发力。顺利通过了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国家后评估工作和省级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在省林业局对各市年度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以及巩固衔接工作考核中,我局位居全省第一;在市级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直接进入优秀格次。为进一步推动此项工作,制定印发了《全市林业系统2023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了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夯实责任,形成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局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四个不摘”要求,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完成了2023年生态护林员工作方案的制定和选续聘工作,完成了全国生态护林员联动管理系统的更新、维护、日常管理及2022年度全国林草管理系统护林员年报统计上报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完成2023年工作方案制定和选续聘工作,督促生态护林员提高巡护APP使用率,并完成了月劳务补助金发放情况统计上报工作,确保19411名生态护林员的劳务报酬按时足额发放;积极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衔接市财政部门将补偿资金全部及时下达拨付,2023年中省财政下达我市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6978.72万元,下达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251.34万元。建立“月报告”制度,指导各县(市、区)和相关单位每月报送补偿资金兑付进度,直至所有补偿资金全部足额兑付到位。
(七)林下经济蓬勃发展。结合“高质量项目建设年”活动,指导各县区按要求积极包装策划林下经济发展项目,争取项目全部能入库、入库能实施、实施能见效。结合安康生态旅游产业链、秦巴医药产业链、富硒食品产业链等链长制工作部署要求,指导县区积极培育林下经济基地和森林康养基地,安排部署县区开展市级山林经济园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等的申报工作,同时开展国家级、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和森林康养基地申报的前期准备工作。对标全市全年发展林下种植150万亩、林下养殖2000万头(只、羽、箱)、创建10个以上市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培育10个森林康养基地(试点)的目标任务,积极组织实施。截至目前,全市发展林下种植面积150.615万亩、林下养殖1509万头(只、羽、箱)。截至目前,我市已成功创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国家级9个、省级35个、市级50个,国家级全域森林康养试点建设县2个、陕西省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单位已达4个;林下经济发展的体量和质量在全省位居前列,林下经济发展成功经验被省上宣传推广。
(八)严格规范林业项目管理。一是进一步加强林业项目储备申报工作,主动适应 “国家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项目库”“财政云”等项目管理要求,建立市县两级林业项目储备库。上半年,组织申报2023年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3个总投资60574万元,打捆申报2023年度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补助项目1个投资18335万元。上半年已争取下达中省林业项目投资7.87亿元。二是严格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严格执行绩效管理办法,合理设定林业资金计划项目绩效管理目标,建立科学规范的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体系,有力规范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上半年,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省级林业改发展资金、省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三是狠抓天然林保护修复,组织各县(市、区)开展了2022年度天然林保护修复省级复查、国家验收自查工作,汇总形成市级报告。配合省天保中心、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对汉滨区、平利县、宁陕县开展了2022年天然林保护修复、2021年秦岭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省级复查,及时反馈发现问题,并跟踪整改落实。四是督促指导县区加快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兑现工作,截至6月底完成兑付资金6580万元,兑付率达57.5%,有力推进了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市退耕还林市县联合自查,配合省林业局完成了对汉滨、旬阳、平利、白河4个县(市、区)2019年退耕还林建设任务省级复查。
(九)加大技术培训和林业宣传。上半年,组织开展了春季林业科技大培训,培育和引进专业化队伍开展嫁接、修枝、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共举办技术培训660场次、培训林农2.31万人次,建成以核桃、拐枣、花椒等特色产业、林下经济为主的林业科技示范点21 个,科技示范面积 5.10万亩,培养技术能手15 个,科研项目加快推进。利用“爱鸟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世界湿地日”等科普宣传日,积极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十)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加强思想理论武装,上半年,局党组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6次,各党组织开展集体学习50余次。深入推进党建“五规范”,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员八带头”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年初,谋划制定了《关于开展“矢志不渝跟党走、建功林业新时代 ”党建系列活动实施方案》,每季度坚持开展一次全系统干部职工都参与的集体活动。上半年,组织开展了“深入学习二十大、团结奋进树新风”主题党日活动,通过系列文体活动,增进各单位干部之间的交流。“七一”前夕,组织召开了市直林业系统庆祝建党102周年表彰暨清廉林业建设推进会,表彰了一批建设模范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班子成员努力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局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财务管理制度,严把支出审核关,加强机关“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的管理,杜绝浪费,减少非生产性支出,把有限经费用在林业事业发展上。
二、存在问题
一是森林质量整体不高,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压力依然很大;二是个别地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还有短板,破坏森林资源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林产品产量低、规模小、知名品牌少;四是组织体系还不完善,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基层林业行政执法难的问题;五是林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保障能力不强,林业专业人才相对匮乏,制约了林业的高质量发展。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坚持以林长制为统揽,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严格落实林长制各项制度,运用好林长制考核指标,强化运用林长制考核结果,推动形成各级林长牵头、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治理机制,确保林长制各项措施落实落地。严格落实森林资源保护责任,以森林督查年为抓手,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加大破坏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资源、违反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防火规定等行为的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持续保持严厉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毫不松懈抓好森林防火,坚持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决克服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压力再传导、责任再夯实,宣传再发力、措施再强化,制度再严格、合力再形成,真正把森林防火属地管理责任和“三到山头”防范措施落实落细,坚决守住不发生较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底线。
(二)科学实施国土绿化,加快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因地制宜搞好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四旁”绿化,落实造林落地上图。抓好“三化一片林”森林乡村建设,打造乡村绿化美化示范点。持续深入开展《陕西省天然林保护修复条例》宣贯工作,精心组织实施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建设,抓实抓好封山禁牧。完成营造林建设任务70万亩、义务植树750万株的年度目标任务。
(三)以乡村振兴为引领,发展壮大林业产业。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5年过渡期内“四个不摘”要求,强力推进生态帮扶政策措施全面落地,严格管理生态护林员,保持队伍稳定。突出抓好核桃产业提质增效,大力发展林下种植和林下养殖,因地制宜探索推广林果、林药、林下魔芋、林下养蜂等立体种养、复合经营、循环发展的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加大林业示范园区和龙头企业培育,不断提升林业发展质量和水平。
(四)加大林业宣传,推进生态文化繁荣发展。广泛开展生态教育实践活动,定期举办生态文化公益宣传展示和专题讲座,普及生态文化知识,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努力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积极探索发展生态文化产业,以各类生态文化基地为载体,大力发展休闲林业、苗木花卉观光、森林文化旅游等具有林业特色的生态文化产业,推动生态文化与休闲游憩、健康养生、科研教育、民俗体验等相融合,进一步提升生态文化的影响力和生命力。
(五)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以“三个年”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经济稳增长的部署要求,紧盯全市项目谋划目标、项目建设目标、招商引资目标、产业振兴目标,统筹做好林业项目的谋划、包装、争取、投资和建设实施。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促进林业项目建设高质量推进,保证财政资金切实发挥效益。
(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作为第一要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高质量推进机关党建“五规范”和模范机关建设,强化智慧党建、学习强国平台的运用,规范开展“三会一课”、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八带头”和“主题党日”活动。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细则。坚决纠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整治损害党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