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林业局关于政协安康市五届二次会议第253号提案的复函 | ||
索引号 | 016120154/2023-0135 | 公开目录: | 普发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林业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林函字〔2023〕87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6月25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6-25 15:52 |
关于政协安康市五届二次会议第253号
提 案 的 复 函
潘建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扶持农林经济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市各级林业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大力发展山林经济的决策部署,以基地为依托,以企业为龙头,以项目为支撑,以园区为载体,突出特色产业,大力推广“企业+合作社+园区+农户”的建设模式,促进林业产业提质增效、一二三产融合和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发展经济林937.5万亩,创建省级园区13个、市级现代农业(山林经济类)园区176个、市级核桃航母园区7个,认定命名省级林业龙头企业32个、市级74个,创建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9个、省级35个、市级50个。
一、当年完成的工作及推进措施
市林业局制定印发了《2023年全市林业工作要点》《高质量建设生态美绿的安康林业目标任务督查督办办法》《2023年高质量建设生态美绿的安康林业目标任务考评办法》和《安康市2023年林业科技大培训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经济林低改、园区创建、龙头企业培育、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创建、林业技术培训、康旅示范创建等林业重点工作任务。截至目前,全市完成经济林低产改造9.72万亩,建立科技示范点21个,举办实用技术培训660场次,培养林农技术骨干或业务能手28个,培训林农23108人次。
二、当年推动的工作及推进措施
(一)市林业局制定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全市林业产业调研活动的通知》,成立调研组,对全市林业产业发展情况进行深入摸底调研,听取并收集各县(市、区)意见建议,为优化产业布局,推动林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二)市林业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新建园区申报备案和市级山林经济园区、航母园区、林业龙头企业、林业产业示范基地培育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加大培育力度,加大项目资金向培育对象倾斜,加强指导服务。对当年被评审认定为市级航母园区、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市级林业龙头企业、市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的经营主体分别给予奖补扶持。
(三)市林业局制定印发了《市林业局高质量项目推进年实施方案》《安康市林业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行动方案》和《关于加强全市林业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召开了全市高质量林业项目培训会,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做好2023-2025年林业高质量项目的谋划、储备、推进和验收,聚焦项目储备重点,积极争取中、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和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指导相关县(市)分别做好2022、2023年度林业产业发展项目1650万元、1840万元的建设实施工作。已申报安康市2023年中央财政油茶发展补助项目1.8亿元。
三、计划采纳的建议及工作计划
下一步,市林业局将积极吸纳您的建议,一是优化产业布局,做强优势产业。将于近期印发实施《关于高质量建设生态美绿的安康林业行动方案(2023-2025)》《安康市林业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和《安康市林下经济倍增计划》,明确发展目标,因地施策,推动林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指导林业园区产业化、标准化和配套功能的完善升级,以园区提质增效为抓手,高质量推进林业经济发展。三是加强与省林业、财政、发改等部门的联系对接,积极争取中、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等项目的落地实施,为我市林业经济发展提供项目支撑。四是积极与农业农村、财政、金融等部门联系对接,指导帮助林业经营主体及林农及时购买政策性农业保险,享受保费补贴等政策扶持。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林业经济发展的支持与关注,我们将认真倾听各方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到集思广益,科学决策,真抓实干,主动作为,共同推进我市林业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