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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完成秦岭国家公园设立范围集体 人工商品林统一管理意向书签订工作

发布时间:2023-05-19 14:35作者:局自然保护地管理科

为推进秦岭国家公园设立工作,按照陕西省建设秦岭国家公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林业局)安排,我市高度重视,针对秦岭国家公园设立范围内涉及我市的集体人工商品林情况,采取组织相关镇村及当事人现地核实协商的方式,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秦岭国家公园设立范围涉及我市宁陕县内3镇5村共92.92亩集体人工商品林统一管理意向书签订工作,进一步推动了秦岭国家公园设立工作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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