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省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安康市涉农整合资金及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工作索引》有关要求,现将安康市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安康市林业局、安康市财政局依据《陕西省林业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项目计划的通知》(陕林财发[2022]181号),于2022年12月7日联合下达安康市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资金计划200万元,为旬阳市国有林场200万元补助资金,该资金计划已全部下达到项目县。
公示期限:2023年1月30日-2023年2月15日
公示单位:安康市林业局
监督电话:12317、0915-3222452
通信地址:安康市育才路113号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