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无障碍 本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林业局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正文内容

安康市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件名称 安康市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6120154/2024-0029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责任部门 市林业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01-19 10:07

2023年,安康市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工作质量和效果不断得到提升。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安康市林业局政办科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邮政编码:725000,联系电话:0915-3213118)。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安康市林业局网站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落实“十四五”发展规划承上启下关键之年,做好林业工作至关重要。我局高度重视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以提高机关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出发点,以保障社会公众政府信息知情权为落脚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努力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市林业局积极推动公开重大事项工作落地落实,将此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迅速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定期检查、总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整体同步推进,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发布1条解读信息,解读材料1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全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为自然人申请,及时主动办结。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市林业局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工作,定期开展问题排查及整改,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年度统计报表编制、报送工作。同时,积极回应公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及时解决公众诉求,切实加强新媒体平台使用,多手段加大宣广度,不断增进公众认同与支持,提升知晓率和满意度。

(四)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市林业局网站栏目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更新优化。2023年,市林业局网站发布信息413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类398条,概况类信息更新0条。

(五)强化监督保障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和“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规范局门户网站、新媒体信息报送程序,落实信息发布前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上网信息的准确性与安全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提醒,定期梳理制度文件,提出主动公开意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年度办

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

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

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 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 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规范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主要内容解读较简单;二是信息公开偶有迟缓,信息范围不宽和信息量小;三是信息公开有超期栏目和更新不及时现象。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认真梳理信息目录内容,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加大宣传,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我市林业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尚未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pdf


主办单位:安康市林业局 联系电话:0915-3213118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1006714号-1 网站标识码:6109000037 陕公网安备 610902020000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