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4年第7号)(2024年美国白蛾疫区撤销) | ||
索引号 | 016120154/2024-0202 | 公开目录: | 林业政策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林业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4年第7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2月26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02-29 16:32 |
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和《全国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疫区管理办法》(林生规〔2023〕3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国2024年撤销的美国白蛾疫区公告如下:
辽宁省:丹东市合作区(调整合并到振兴区)。
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潢川县。
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高新区、西咸新区沣东新城。
特此公告。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