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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对涉案的松科植物及制品依法进行处置

发布时间:2019-06-15 17:33作者:蒋昆康

松材线虫病是世界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被称为松树的“癌症”和松林“SARS,对松林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我县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确定的松材线虫病疫区县,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松材线虫病疫区松科植物只能进行除治性采伐”以及第十八条“林业植物检疫机构在检疫检查过程中查获的疫木及其制品,应当采取销毁方式依法就地处理”的规定。为防止松材线虫病扩散和蔓延,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安全。2019年7月5日,石泉县森林公安分局邀请县松材线虫病指挥部办公室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对近期办理涉林案件中所涉及松木及其制品按照《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进行集中除治,采用焚烧的方法,本次共焚烧松原木9.877立方米及松木制品7.2784立方米。(蒋昆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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