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陈子璇
联系方式:0915-3189606
4、采购预算:80000.00元。
1、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3、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半年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出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5年06月09日至2025年06月13日
(每天9:00-12:00,14:00-17:00时止,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天宝康郡2-1-401室;
3、文件售价:0.00/套(人民币);
注: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套加盖原色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0日15:00时前;
2、磋商时间:2025年06月20日15:00时;
3、磋商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天宝康郡2-1-401室;